浙江一起司法考試泄題案一審 4名被告人被判刑
2008年07月11日 10:15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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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月10日)下午,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依法對一起司法考試泄題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被告人石玉丹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李曉亮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被告人于樹泉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被告人劉振華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8月,被告人石玉丹為通過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通過其父親石磊(另案處理)、繼母李瑛(另案處理)聯系上在國家司法部工作的林建東(另案處理),獲取了2007年司法考試相關題目及答案。2007年9月10日,被告人石玉丹將2007年司法考試試題與答案交給其前男友李曉亮,供李用于復習。其后,被告人李曉亮將從石玉丹處獲取的2007年司法考試第一卷至第三卷試題與答案交給被告人于樹泉。于承諾事后送一輛轎車及其他好處給李曉亮。2007年9月14日晚至16日中午,被告人于樹泉在北京通過QQ傳輸、復印后分發等方式將從李曉亮處獲得的2007年司法考試試題與答案販賣給北京、浙江寧波、浙江金華、山西臨汾、河北唐山等地20余名考生,非法獲利數十萬元。2007年9月12日,被告人劉振華受于樹泉指派,從北京趕赴浙江寧波,幫助考生柏偉(另案處理)等人傳遞答案、收取贓款并監督其復習。9月15日上下午,劉振華分兩次在寧波一考場外,通過對講機等通訊設備向參加考試的柏偉等人宣讀該試題與答案。經浙江省保密局鑒定,涉案的司法考試試題及答案屬于機密級國家秘密,共涉及機密級國家秘密7項,保密期限截至司法考試各卷試題啟用之前。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石玉丹、李曉亮、于樹泉、劉振華明知國家司法考試考前試題及答案為國家秘密,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其中被告人石玉丹、李曉亮、于樹泉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7項,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劉振華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4項,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曾嬌艷 )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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