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黨政機關都有“嚴禁領導干部私自駕車”的規定,但許多地方卻并未按此規定執行。
寧強縣衛生局局長黎明亮駕駛單位小車因操作不當,與一輛電動車相撞,導致電動車駕駛人腿部骨折受傷住院。事情已經發生七個多月,但相關人員至今未受到任何處理。
局長駕公車引發交通事故
去年11月19日16時50分,寧強縣衛生局局長黎明亮駕駛該局陜AB1503小型越野客車由寧強縣政府院內駛出,當車行駛至縣城漢源鎮北街丁字路口左轉彎超越前方同向一輛電動車時,因操作不當,越野車右前保險杠撞上電動車工具箱左側,導致電動車駕駛人劉麗萍人車倒地,劉麗萍被車輛碾軋腿部骨折受傷,隨后被送往醫院治療,目前仍未出院。
部分醫療費暫由衛生局墊付
記者6月26日到寧強縣采訪時,縣衛生局局長黎明亮告訴記者,他有駕駛證,當時駕車是去辦公事。關于駕車的原因,他解釋說當天由于局里的司機一個有病,另一個下鄉去了。
該局副局長王維銀告訴記者,目前傷者醫療費已經花了五六萬元,其中黎明亮自己墊付了2萬元,其余醫療費暫由衛生局墊付。對此,黎局長表示,等處理結果出來后,他會承擔相應責任。
事發七個月相關人員未受處理記者了解到,這起事故發生后,寧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向當事雙方下發了《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越野車“駕駛人黎明亮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劉麗萍在本起事故中無責任”。
去年3月15日,在漢中境內發生了“3·15”特大交通事故。為吸取事故教訓,漢中市政府辦公室專門下發了“關于切實加強行車安全的緊急通知”,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車輛的管理使用。嚴格車輛管理規定,嚴禁無證駕駛,嚴禁將車輛交駕駛人本人以外的人員駕駛,不允許領導干部私自駕車,一經發現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但是,這起交通事故已經過去七個多月,相關人員并未受到任何處理。
記者就此采訪了寧強縣紀委一名負責人,該負責人證實此事目前還未處理。(來源:華商報 龐榮 馬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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