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2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汶川大地震發生后,成都市檢察機關對救災物資管理進行了全程監督,并對前期出現的一些不規范情況及時給予建議,盡力發揮預防職能,嚴防職務犯罪現象的發生。
據了解,成都市檢察院在地震期間下發了《抗震救災期間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對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預防監督力度,加強對災民安置費規范發放的管理力度,積極配合建委、房管等有關部門做好災區危房的評估工作,極力做好災區重建中的預防工作,切實履行檢察職能。
成都市郫縣檢察院通過看、問、查等方式進行專項督察,協助救災物資的發放,督促健全相關表冊,切實保障救災物資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同時,該縣檢察院積極協助民政局到捐贈現場進行全面監督,幫助相關部門規范捐贈程序,如建議凡是接收的捐贈物品,由專人負責登記,必須開具發票并建議實施‘陽光捐贈’,及時向社會公布捐贈情況;幫助民政部門設計了《郫縣民政局接受抗震救災物質收條(存根)》、《郫縣民政局發放抗震救災物質清單》;工作人員每天都錄入接受救災款物的進度數據,進行歸檔管理等。
金堂縣檢察院協助民政部門建立了“三專兩監”措施,即對救災款物實行專人、專戶、專賬管理的內部制約制度,同時要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和職能部門的監管。要求對撥付的款物,都有縣領導簽字,對每天的收支情況要由專人審核、報委備案。同時,該院還聯合紀檢監察部門,到災區進行走訪,直接從災民口中了解款物的發放情況,防止捐贈款物被侵吞、挪用等現象發生。
據介紹,大邑縣、蒲江縣等檢察院也聯合城建局、監察局、審計局等部門,將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納入到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的整體布局當中,切實加強對救災資金的管理,抓緊對縣內的受災房屋進行檢測排查,做好危房評估工作,房子因排查不力造成的瀆職、失職行為,對受災需要重建的道路、學校等公共設施,積極做好專項預防工作。 (記者 李美琪)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