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仇和在會上實物曝光3塊“豆腐渣”路沿石。仇和說,這樣的路面存在很大隱患,劣質工程不能放過,希望大家散會后到現場看看,讓大家舉一反三,引以為戒。(5月8日國際在線)
根據記者調查,前元路上的路沿石表層的水泥不僅有雜質,顏色深淺不一,還有著許多細小的氣泡孔。記者用石頭輕輕地在邊緣已經破損的路沿石上敲擊,不到5下,就敲下了一大片路沿石碎塊,碎塊的外層只包裹了一層厚薄不一的水泥層,最厚的地方1厘米,而最薄的地方只有6毫米。水泥層下則是細石和泥沙混合在一起的東西,記者輕輕一掰、一捏就能變成碎渣。可見,說它是“豆腐渣”,一點不假。現在,“豆腐渣”被鐵面書記仇和逮住了,當然有它的好果子吃了。
不過,我最想知道的是,這么一條路的路沿石是“豆腐渣”,怎么就被仇和書記發現了呢?仇和書記到昆明履新剛剛開始,簡直可以說是日理萬機,竟然發現一條路的路沿石是“豆腐渣”。呈貢新城管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條路上出現這樣的路沿石也是偶然事件。而偶然出現的“豆腐渣”偏偏遇到了仇和,就更是偶然中的偶然了。如此偶然之事,用貪官被捉時的話說,只能怨自己倒霉。
仇和書記如何發現“豆腐渣”,新聞沒有交代,我們猜想,應該有這樣幾種情況:第一,仇和書記專門到前元路檢查工程質量,路沿石表層的水泥不僅有雜質,顏色深淺不一,發現路沿石一敲就掉、一捏就碎。這樣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檢查質量,也不會是一個人,也不能單是他發現了質量問題;第二,仇和書記途經前元路,停車后不經意間發現質量問題。這樣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第三,仇和書記得到了前元路路沿石質量問題的舉報,于是親自查看,發現確實如此。這倒是有可能,但關于工程質量的舉報信為什么不批給相關部門和領導去查處呢?第四,有關分管領導發現問題,向仇和書記匯報,引起重視,于是仇和書記親自到場檢查了。
不管屬于哪種情況,一條路的路沿石是“豆腐渣”,這樣的問題不該市委書記發現和查處,而應該由有關部門和分管領導發現和查處。這可能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昆明某些部門的懶散作風尚未得到大的改變,仇和還未能從制度上建立權責明確的管理體制;二是在一個高度集權的環境里,也容易形成什么事都要一把手發話的局面,下面的官員只能“奉旨辦事”。當年有個諸葛亮,什么大事小事都得自己抓,丞相府有個秘書叫楊颙的提了一條建議說,“為政有體,上下不得相侵”。下級越權固然不對,上級包辦也是不對的。
現在,昆明市紀委已經免去了幾個經理、副經理的職務了,但是,“豆腐渣”工程的監管,好像還沒有采取什么措施。那么,我們還要等仇和書記再去發現下一個“豆腐渣”,再親自開一個曝光會議嗎?(江蘇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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