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萬里大造林案件的重要涉案人員何慶魁,能否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退出數百萬元涉案資金,已經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在強大的法律震懾下,4月28日下午,何慶魁攜其子何樹成等來到內蒙古公安廳萬里大造林專案組,配合警方調查取證,并表示將退還涉案資金。
4月1日,內蒙古警方在萬里大造林案件新聞發布會上,鄭重說明,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被騙投資群眾的經濟損失,將全力追繳涉案資金,絕不讓投資群眾被騙的血汗錢、養老錢被萬里大造林公司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者非法占有。同時,公布了萬里大造林公司副董事長、小品劇作者何慶魁占有涉案資金拒不退出情況。至此,籠罩在小品劇作者何慶魁頭上的神秘面紗被撩起,長期縈繞在公眾心頭的謎團被迅速解開。
然而,面對輿論的一片斥責聲,何慶魁仍然扮演著“強硬”角色,他一方面聲稱自己只拿走少量的費用,從萬里大造林公司收取的資金主要用于拍攝電視劇《圣水湖畔》;另一方面又極力撇清與萬里大造林公司的利益關系,表明自己沒有參與非法經營活動。
4月12日,何慶魁突然來了個180度大變臉--由“白臉”變“紅臉”了:何慶魁透過媒體吹風,承認自己在有些方面處理不當,“有錯,咱就認錯!”
何慶魁先與內蒙古警方電話聯絡,后派其子何樹成赴專案組探底。幾番試探后,4月28日下午,何慶魁終于邁出了退還涉案資金的第一步。
經警方核查,何慶魁、高秀敏與陳相貴于2003年就簽訂了“合作開發百萬公頃大造林工程”的《合同書》。《合同書》明確約定何慶魁、高秀敏參與萬里大造林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擁有20%的林地銷售利潤,何、高二人開始從萬里大造林公司提取利潤分成。2005年7月1日后,何慶魁、高秀敏分別與陳相貴簽訂了形象代言協議,又以形象代言勞務費的名義從萬里大造林公司提取款項。截至案發,萬里大造林公司共向何慶魁與高秀敏支付916萬元。
警方表示,現有證據說明,何慶魁參與了萬里大造林公司部分宣傳經營活動,何慶魁與萬里大造林公司并不是簡單的形象代言關系,而是相互利用的關系。陳相貴正是借著何慶魁等人的名人效應,把萬里大造林公司的非法經營活動搞得這么大,誆騙了全國3萬多購林群眾。
目前,警方已認定何慶魁一人應退的涉案資金數額為488萬元。
據萬里大造林專案組負責人介紹,何慶魁主動與警方接觸后,表示對自己過去的言行有所悔悟,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工作,盡快清退涉案資金。何慶魁同時給警方出具了退款計劃。警方對此表示歡迎,但同時強調僅有退款保證是不夠的,何慶魁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退款。
對于警方為什么要求何慶魁退488萬元,內蒙古英南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若冰分析:“看來警方不認為何慶魁與高秀敏屬于法定婚姻關系。否則,何慶魁應退的涉案資金數額不會是目前這個數字。”
自治區處置萬里大造林公司涉嫌經濟犯罪案件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警方勒令何慶魁限期退款一事表明,全力追繳涉案資金,最大限度地減少被騙投資群眾的經濟損失,是公安機關偵辦萬里大造林案件的重要任務。個別人企圖將3萬客戶與非法經營犯罪嫌疑人陳相貴綁在一起、扣為陳的“人質”,從而借機挑撥煽動的險惡用心昭然若揭,其謊言不攻自破。(記者湯計、周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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