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鉆石店店主阻止強拆后,與“執法”者在街上對峙。
司同義掛掉電話,扭過頭,向記者攤了攤手,“那邊領導催著拆,這邊又讓我手下留情,你說這該咋辦呢?”
電話是市里一個熟人打的,想讓他通融一下,二七廣場、亞細亞商廈等幾個地方的大廣告牌,能不能不拆。
“我一直很尊敬你,不過這個事情我也沒辦法。”司同義告訴對方,他只能公事公辦。
4月6日中午,在“鄭州市東西大街———鄭汴路綜合整治項目部”,經理司同義又一次接到了說情電話。
司同義的另一個身份是鄭州市市政局副局長。
眼下,他最重要的工作是拆商鋪的牌匾和廣告牌。
如果商戶不聽,就動用城管隊員,強拆。
強拆與流血事件
強拆者連連警告:“我們代表政府在執法,后果自負!”商戶質問:“辦事處哪來的執法權?”
4月5日下午5時,鄭州西大街西口。
奧羅拉鉆石店,女老板溫玲從店里沖出,劈手去奪城管隊員手中的紅色警戒線,“不讓你拆,就是不讓你拆!”
溫玲已有6個多月身孕,挺著大肚子,與十幾名男子對峙著。
十幾個人中,有城管隊員、街道辦工作人員、警察。
對峙持續到夜晚。
當夜,溫玲跟親戚睡在面包車內,車就停在店門口,守著她花了七萬多元裝修的門牌匾。
遠處,一輛灰色小轎車內,坐著二七區城管局的一名官員。
零時左右,一輛鏟車開到門前小廣場上,把一個報亭連根鏟走了。
溫玲無法入睡,她走向小轎車。那名官員說,“我也是職責所在,領導不讓我走,我也不敢走。”
對峙,牌匾暫時沒拆,但溫玲很焦慮,強拆的氣氛籠罩著她。
之前,4月3日,同是西大街上,鄂爾多斯旗艦店的店主剛離去,“大蓋帽”等三十多人搭起腳手架,將數十平方米的牌匾拆砸一空。
現場錄像顯示,相鄰服裝店的女老板拒絕在店門前拉警戒線,被幾名大漢反剪雙手。有商戶上前聲援,發生激烈爭吵。西大街街道辦一工作人員連連警告:“我們代表政府在執法,抗拒執法者,后果自負!”商戶質問:“辦事處哪來的執法權?”
沒過幾分鐘,對商戶的群毆便開始了。有名女性商戶,被踢中小腹,她后來說下身流血不止。還有名商戶被打得頭部流血,又被帶去派出所。
再之前,3月31日,東大街上,“好日子”櫥柜店的女售貨員以跳樓相威脅,也沒能阻止牌匾被拆。那時,“好日子”剛開業三天。
這一天,數十名聞聲而動的商戶,與強拆人員發生爭執,東大街發生擁堵。
就在這一天,東西大街整治項目部經理司同義告訴當地媒體,東西大街500多家門店,至少有一半需要拆換牌匾。
此前,3月17日,東西大街上的商戶收到公告,稱要對街區進行綜合整治。
溫玲說,她3月21日接到“責令整改通知單”,要求“清理門窗小廣告”、“整治門前臺階”。她感覺很好完成,沒放在心上。
很快,強拆事件發生了,又很快,拆遷隊到了她的店門前。
背后的政府令
“執法者”揮著一份文件,說,是市長讓拆的
來到溫玲門前的強拆隊,是司同義的項目部組織的。
他們手持“尚方寶劍”———商戶們說,在4月3日晚的強拆事件中,“執法”隊員揮著一份文件:“是趙建才讓我們拆的!”
趙建才是鄭州市市長,那份文件是《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2號)。
司同義的項目部整治牌匾,“法律依據”便是這份政府令。
這份政府令稱,《鄭州市城市霓虹燈門頭牌匾和夜景照明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3月14日開始施行。
司同義說,為了出臺這個管理辦法,市政局一共擬了6天。
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城市霓虹燈、門頭牌匾應按照設置規劃和標準進行設置”。
司同義認為,這是政府授權市政局對店鋪牌匾進行統一設計、管理。
按司同義的規劃,牌匾要統一色調:東西大街文廟以東,以暖色調為主,以西,則主打冷色調。
牌匾的位置也要統一:“應設置在一層門楣以上,二層窗戶線以下”,“上下一條線,伸出一個面,距地一樣高”。
對牌匾的材質也有要求:必須采用高品質、高品位的,禁止“低檔”的。
市政局還計劃統一標志:在文廟附近店鋪圍墻上,全部裝琉璃瓦,沿街商鋪牌匾右上角,全部噴上篆書的“商”字。
還計劃建雕塑,燈具市場門口立一個燈具雕塑,玻璃市場立一個玻璃雕塑,水暖器材市場,則立一個大水龍頭雕塑。
“我追求的效果是,隨便在東西大街上拍張照片,人們一看就知道這是東西大街。”鄭州市市政局負責人曾告訴媒體。
司同義說,這次整治力度很大,供電、通信、郵政等部門的設施也在整治之列。網通在東西大街共有50個電話亭,他們通知網通只能保留10個,網通未理會。4月4日,司同義讓人通知網通:“今天再不拆,電話亭就是我們的了。”
當夜,50個電話亭全部被用電焊機齊地切掉。
“網通公司現在想要回電話亭。”司同義說,“要回可以,但拆除的人工費,網通必須給我出了。”
“我們對他們已仁至義盡。”司同義稱,拆前給商戶發文件、解釋,也給了充分時間。
按計劃,4月8日新鄭祭祖大典前,東西大街的整治工作要完成。因阻力較大,又延期至4月15日。
這讓司同義和他的項目部,壓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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