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仿佛猝不及防的天災,我們需要反思的地方有很多。其實,放眼國外,發達國家發生雪災天氣亦很常見,《環球時報》曾經報道美、德等國應對雪災的舉措,我們不妨看看人家是怎么做的。
其一,建立完善的雪災預報系統。2005年12月,一場暴風雪光臨美國東北部。早在12月3日,美國氣象部門就發出“災難性天氣”警告。在紐約市,各大報紙和電視廣播提醒市民“今晚大雪將下15厘米,一定要注意保暖,特別是幫助老人和學生等體質較弱者做好防寒準備”。當年11月,德國也普降大雪,雖然受災范圍很廣,但損失卻不大。究其因,應先歸功于德國完善的雪災預報系統——德國在上世紀90年代初就成立了由氣象、電力、交通等部門組成的雪災防治中心,對強降雪災害及其他緊急情況進行預測和監測。
其二,在一些發達國家,在小學就開設專門的課程教育孩子如何應對大雪、暴雨等各種自然災害。這樣一來,民眾在應對惡劣天氣的過程中就不再單純處于等待救援的被動狀態,而知道如何進行自救和相互救助,減輕政府的負擔。以2005年美國東北部暴雪為例,盡管雪災造成15萬戶停電,但由于人們早就做好準備,家中儲藏了防寒物資,因此并未對人們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與之比較,我國的應急機制往往暴露出遲緩化、被動化、淡薄化的缺點。尤其,應急機制往往局限在政府層面上,公民既不能及時了解情況,也缺乏積極的應對之策。同時,我們在抗災設施的配備上,也往往缺乏未雨綢繆的意識,比如有的地方缺少掃雪設備和物資。
其三,建立必要的懲戒體系。為防“雪后大堵車”,德國法律規定,如果大雪后車主敢把車輛停靠在主要街道兩旁阻礙交通的,就將面臨數百歐元罰款,同時還得自掏腰包支付拖車費用。在美國一些城市,市政府要求房主必須在雪停后的第二天中午前把雪清掃干凈,否則初犯者將被罰100美元,如果一個冬季被罰三次,還將面臨90天的監禁。在我們這里,有些人卻發災難財,比如,在某地,出租車司機漫天要價,基本不再打表,平日“三元起步”,現在是按人頭拼車,市內每人10元起。有的地方,蠟燭價格上漲十倍,菜價報復性增長……
知恥而后勇,既然如此,我們就應該多向先進國家學習,學習他們先進的經驗。古人早就說過:“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面對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訓,我們不能總以“三十年難遇、五十年難遇天氣”來自我開脫,要建立必需的制度保障,要真正懷有危機意識,最終能未雨綢繆,把災害減少到最低程度。(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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