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國家廣電總局的一紙通報讓《蘋果》成了“禁果”。此時,《蘋果》已上映一個多月,且票房已過千萬元。可謂是一則“遲到的禁令”。
通報指出,《蘋果》的主要問題是:違規制作色情內容片段,擅自將未經審查通過的含有色情內容的影片在互聯網上傳播并制作音像制品;將未經審查通過的電影版本,送第57屆柏林電影節參賽;在影片發行放映中進行不健康、不正當的廣告宣傳。廣電總局決定吊銷該片的《電影片公映許可證》,停止該片在影院發行、放映及其網絡傳播。其制片人兩年內不得從事電影業務。這是繼廣電總局叫停“低俗”選秀節目之后的又一次“大動干戈”。
以往,一部國產電影的發行命運,不是順利拿到“公映許可證”堂而皇之掙票房,就是拿不到“公映許可證”干脆成了地下電影,像《蘋果》這樣得而復失“公映許可證”的例子,實為少數。
其實,在《蘋果》公映之前,其未刪節版就已經在互聯網上廣泛流傳了。后經5次刪減,最終片長從112分鐘變成了90分鐘,才得以于2007年11月30日公映。但不湊巧的是,12月29日,廣電總局發出《廣電總局關于重申禁止制作和播映色情電影的通知》,5天后,《蘋果》就成為第一部被此規定處罰的電影,“出手”之快讓人詫異,而且是追罰。
現在問題的關鍵是,此舉的效用到底有多大?
古語云:“有一利必有一弊。”在《蘋果》全國公映一個多月,且激情戲未刪節版仍泛濫互聯網的情況下,此舉很有可能造成適得其反的副效應:因被禁而變的奇貨可居,勾起了沒看過也沒打算看這部電影的觀眾的好奇心,更要尋來看個究竟。于是盜版橫行,轉向地下市場。
如此看來,這一舉措多少有點亡羊補牢的意味。對這部電影本身的傳播,已起不到多大的限制作用,但對規范《蘋果》制作方及其他電影創作者是有約束效力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以儆效尤”。
近年來,娛樂圈內“色風”勁吹已是火爆躥紅的潛規則,甚至被某些人所津津樂道,視為時尚。不但演員本人熱衷于裸得大膽出位,某些影片更是牽強附會地插上一段“激情戲”,以催化觀眾的欲望,達到商業目的。《蘋果》禁映,對于這一風氣無異于當頭棒喝。
但要剎住這股歪風,單憑一紙通知是不夠的。我們可以看到,廣電總局的通知是“重申禁止制作和播映色情電影”,這說明早有相關法律法規對此做出規定。
所以說,《蘋果》被禁事件所反映出來的,已不僅僅是如何加強審查的問題了,而是如何管理的問題。因為《蘋果》映前審查和映后被禁都經歷了,但可以想見結果仍不容樂觀。
在筆者看來,是時候給電影分級了,這也是國際上對電影管理的通行做法。建立分級制,不僅能滿足不同群體的需要,同時又能保障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而且還能與國際接軌,一舉數得。
廣電總局,與其像現在這樣,整天睜大眼睛揮刀刪砍不討好,還不如花時間認真思考如何建立嚴格的分級管理制度。(周一周)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