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1日起,購買自行車,須如實登記購買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及車輛的式樣、規格、型號、顏色、編碼。這一變化,緣于商務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一紙通知。今年9月27日,四部門聯合決定,從12月1日起,全面規范自行車購銷環節管理,以保障群眾利益、早日建立健全自行車安全管理與防范的長效機制,給自行車加一把“放心鎖”。
自行車被盜案件頻發
“我的車才買了幾天,昨天放在樓道里被人偷走了”。11月29日,在長沙市天心區某小區,市民曲女士滿臉憤怒。自行車被盜問題一直是群眾反映強烈的治安頑疾。公安部公布的數據表明,近年全國每年被盜自行車近400萬輛,其中電動自行車70多萬輛,經濟損失超過20億元。
自行車容易被偷走,主要是其易于攜帶,犯罪分子易得手;原有登記上牌制度形同虛設,被偷后難于查找,“鼓勵”了不法分子大膽行竊。同時,雖然自行車被盜案件頻發,但一般情況下,很多人自行車被偷后嫌麻煩不報警;一些人在報警后自行車沒有被追回失去了信心;更有甚者被“偷怕了”,為了節約和省心,從原來購買新車發展到購買贓車,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有了固定的“消費群體”和強大的市場,助長了盜竊自行車問題愈演愈烈。
自行車被盜看似小事,但給群眾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學習秩序帶來不小的影響,也降低了群眾對社會治安的安全感和滿意率。在此背景下,規范自行車購銷管理已刻不容緩。
規范自行車購銷
“手續多了不少,和買汽車差不多。”談起新的自行車管理制度,長沙市一家自行車店負責人這樣認為。的確,今年12月1日以后,自行車買賣手續復雜了不少。
根據四部門通知,今后,自行車經銷商銷售國產自行車時,應填寫隨車由生產企業統一印制的《自行車銷售(保修)登記單》,如實登記購買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及車輛的式樣、規格、型號、顏色、編碼等相關信息。該登記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由經銷商留存,第二聯由經銷商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存檔備查,第三聯交購車人保存作為產權和維修證明。
《通知》還規范了舊自行車的購銷管理。舊自行車經銷商應當建立健全舊自行車購銷臺賬制度。經銷商收購舊車時,應填寫《舊自行車收購臺賬》,并由出售人簽名。《收購臺賬》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銷商留存;第二聯由經銷商報當地公安派出所存檔備查。經銷商銷售舊車時,應填寫《舊自行車銷售臺賬》,并由購車人簽名。《銷售臺賬》一式三聯,第一聯由經銷商留存;第二聯由經銷商報當地公安派出所存檔備查;第三聯交購車人留存作為產權憑證。經銷商要妥善保管《收購臺賬》與《銷售臺賬》,保管期限不少于兩年。
舊車交易市場納入有關規劃
據悉,鑒于舊自行車交易市場龐大,舊車交易市場納入有關規劃。
今后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將把舊自行車交易市場的建設納入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統一布局,具體就是在縣級以上城市中改造并審定一批交易規范、手續齊備的舊貨市場,為舊自行車提供合法、放心的購銷渠道。對這些合法經銷市場,工商部門將加強自行車交易市場規范管理,加強市場巡查,督促市場開辦單位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商務、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將密切合作,依法取締非法市場,打擊盜竊、銷贓的不法分子,凈化舊自行車市場的交易環境。
加大打擊盜竊自行車行為力度
群眾利益無小事。目前,雖然自行車的使用沒有以前那樣普遍,但仍是重要的交通工具,特別是在許多小城市、高校,這一經濟實用的交通工具仍舊是許多人的首選。依法保障群眾的權益,必須加大對盜竊自行車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
省公安廳有關專家稱,新的購銷制度建立起來后,一個信息完備的自行車信息系統也將逐步成型,這將對警方嚴厲打擊盜竊自行車違法犯罪提供堅實保障。他表示,自12月1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收購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被盜自行車或者有被盜嫌疑的自行車,或者明知是被盜自行車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依法予以勞動教養。 (作者:本報記者 李茁 鄒沛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