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十月三十一日電(王華 陳偉秋)廣州出臺新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要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否則不獲發“施工許可證”,不能開工,這是記者今日從廣州市政府獲知的消息。
《廣州市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先行參加工傷保險的通知》從十一月一日起實施,此規定惠及全市四十萬建筑行業農民工。計劃至明年底,建筑等所有高危行業農民工,基本都納入工傷保險范圍。
在廣州務工的農民工多集中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建筑、交通、加工制造等高風險企業工作,由于沒有參保工傷險,很多農民工在發生工傷事故或受到職業病傷害后,無法得到相應的工傷補償。尤其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常以農民工流動性大等為理由,不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加之建筑業內工傷事故多,企業之間發包、承包、分包、轉包等關系復雜,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后更易出現互相推諉、拒付賠償的情況。
因得不到應有的工傷待遇,工傷農民工頻頻上訪,廣州市政府對此非常重視,要求在二00八年底實現高風險企業農民工參保。
據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崔仁泉介紹,今年十一月一日后,新的建設項目(含改、擴建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要將農民工工傷保險費用在工程總預算造價中單獨列項,并由總承包單位按工程中標價(或合同價款)百分之二十的百分之一點五,在開工前一次繳清,農民工個人不用繳費。如果建筑單位不為農民工買保險,無法提供繳費憑證的,有關部門將不予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按照規定,核實工傷保險待遇以其本人工資作為計發基數的,統一按照農民工受傷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作為基數計發。
崔仁泉透露,“優先實現建筑工地農民工工傷保險之后,還有很多新舉措會出臺,包括各個險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