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一家無證磚廠收到國土部門的關停通知后,該廠負責人拒不關閉磚廠,并向省國土廳申請行政復議。在省國土廳作出維持關停的決定后,該負責人又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此,有關部門表示,依法走完法律程序后,將堅決關停該違法磚廠。
非法磚廠生意紅火
日前,高明區荷城街道槎江村村民反映稱,該村附近的富華磚廠仍在挖取黏土,生產國家明令禁止的實心黏土磚。昨天下午2時許,記者在村民引導下找到該磚廠。只見近3公里的空場上整齊地堆放著一排排磚坯,其中有些磚坯已被曬干,一些磚坯則明顯剛剛制成。磚窯外停著兩輛藍色大貨車,不時就有工人從磚窯里推出一車車紅磚。離該磚場不遠有一處泥料場,兩臺推土機正在推鏟黏土原料。
一名自稱來自四川自貢的工人告訴記者,磚廠生意很好,日產紅磚量達四五萬塊,“經常都要加班,不過老板很少拖欠工資”。在記者與工人攀談時,從磚廠內走出一名30多歲的中年男子上前阻止,表示“他們什么都不知道”,并要求記者立即離開磚廠。記者從其他工人口中了解到,該男子就是該磚廠的負責人陳某。
辦廠14年卻無土地證
據了解,實心黏土磚是一種資源消耗型產品,2004年國家有關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禁止生產使用實心黏土磚。早在2005年,高明區政府就曾發文關停轄區內14家磚廠,其中,富華磚廠在此之列。自去年6月起,國土部門對10多間采礦許可證到期的黏土磚廠,發出了不予延續登記的通知書。對拒絕關閉的15間黏土磚廠,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富華磚廠卻至今仍在經營。記者隨后從高明區國土局有關科室了解到,1993年1月,該磚廠負責人陳某,“在沒有依法辦理有關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辦了該磚廠。2004年10月31日,該磚廠持有的采礦許可證到期。2005年3月5日,國土部門曾通知該磚廠去辦理采礦許可證注銷登記手續,但陳某不予理睬。
國土局執法反遭起訴
今年1月,佛山市國土資源局對富華磚廠下發《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富華磚廠: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屬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將土地退還給業主。但該磚廠不服處罰,在今年5月向省國土資源廳申請行政復議。
隨后,省國土資源廳作出了維持決定書的決定。該磚廠遂以“程序不合法”以及“關停將造成磚廠損失”為由,向高明區法院起訴佛山市國土局,要求撤消處罰決定。目前,該案件正在審理中。負責審理該案的高明區法院法官稱,按法律規定,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期3個月,因故延期審理,“判決后,如果原告不服,還可以向佛山中院上訴。”
據了解,陳某承包富華磚廠的期限到今年年底。當地有村民認為,該磚廠這樣做是為了拖延時間,以爭取利益。對此,高明區有關部門表示,依法走完法律程序后,將堅決關閉該磚廠。(記者 朱利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