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張業高,近日被黃石中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
52歲的張業高于1999年至2005年間,擔任武漢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發展總公司總經理、管委會副主任。
2003年3月,開發區擬確定一家招投標公司,作為開發區項目法人招標單位。張業高提出并確定由武漢某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承接此項業務。同年,該公司董事長李某先后送給張20萬元。其后,張又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多家公司好處費22。6萬元。
今年6月,陽新縣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對張作出上述判決。張提起上訴,黃石中院終審駁回。(記者 鄧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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