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的裁定書及該院限期履行通知的規定,3月22日是法院規定重慶“釘子戶”吳某夫妻拆除自己住房的最后一天。根據法院的“限期履行通知”,吳某夫妻應在今天12點以前拆除自己的房屋。然而,記者從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獲悉,九龍坡區法院23日將不會強制執行拆除重慶“釘子戶”吳某的房屋。
重慶九龍坡區法院的這名負責人稱,九龍坡區法院雖然對九龍坡房地產管理局訴吳某夫妻住房強制執行案,作了限其在3月22日前執行九龍坡區房地產管理局拆遷的行政裁決書的裁定,但法院使用強制執行的手段時有相應的法律程序。這名負責人表示,九龍坡區法院目前尚未對此案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因此不可能在3月23日拆除吳某的房子。
記者還電話采訪了九龍坡區法院執行庭的有關負責人。這名負責人表示:目前關于吳某拆除房屋一案的有關案卷還沒有拿到該院的執行庭來。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證實了該院明天不會強制拆除吳某的房屋。
在吳某住房的后面,有來自全國的幾十家媒體記者對吳某進行了采訪。在這個自發形成的“新聞發布會”上,吳某向記者們講述了自己房屋拆遷案的來龍去脈。本報記者問:在九龍坡區法院規定的日期內,吳某夫妻會不會自行拆除或搬遷?吳某表示,她并不想做“釘子戶”,但在法院的裁定下達后,施工方已經將惟一能進房屋的路全部鏟平了,她現在想搬也不可能再搬了。此外,她還表達了如果能夠達成協議,她愿意搬遷的愿望。
吳某最初的愿望就是在原址、原面積和原朝向要相同的房屋。但開發商不同意這一要求,只能根據開發商要求的方式用貨幣補償。該補償協議是地面一層每平方米18841元;二層以上每平方米3785元。而據九龍坡區國土管理局提供的材料,吳某所住的地區系重慶市九龍坡區的最中心地區,目前該地區地下車庫已經被炒到1.7萬元1平方米了。
吳某表示,目前雖然已經回“家”了,但由于該房屋斷水斷電已兩年多了,因此在此居住將非常困難。(記者秦力文)
事件回放
網上“最牛的釘子戶”被法院裁定限期搬遷
一個已經被挖成大坑的工地中間,孤零零地佇立著一幢兩層小樓,它的四周被挖成了懸崖峭壁,猶如一座大海中的孤島……這是一張在網上廣泛流傳的照片,極具沖擊力地展示了城市拆遷的極端場面,因此被網民譽為“歷史上最牛的釘子戶”。
這幢孤獨的小樓在重慶市九龍坡區的鬧市區已經長達兩年多,周邊280戶均已搬遷,僅剩這1戶未搬遷。當事人吳某說:“我不是釘子戶,也不是刁民,只是一個依法維護自己權益的公民,我愿意堅持到底。”
2007年3月19日下午,九龍坡區法院裁定,要求吳某限期搬遷,如不履行,法院將強制執行。吳某當庭表示不服法院的裁定,表示還要繼續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