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八日電 (記者 王巖 孫宇挺)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路甬祥今天說,專利法的某些規定已經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進一步加以修改完善
路甬祥是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專利法執法檢查報告時作上述表述的。
中國專利法是一九八四年由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一九九二年和二000年先后由七屆和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修改。
路甬祥說,專利法對建立中國的專利制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鼓勵技術創新,促進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形勢的發展,也有一些急需補充和修改的地方,建議將專利法的修改列入常委會明年的立法計劃。
他介紹,這次執法檢查中,國務院有關部門、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都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意見,主要包括:通過完善專利授權制度,更加突出對發明專利的鼓勵和保護,并提高專利權的穩定性;進一步明確職務發明與非職務發明的界線,合理規范單位與發明人之間的權益分配;明確各種專利權屬關系,充分調動企業、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及個人發明創造和獲取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積極性;完善有利于研發人員、發明人向企業轉讓專利申請權、促進專利實施的法律制度;建立更加有利于保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侵權賠償制度;創新知識產權司法體制,建立民事、行政、刑事程序銜接,及時有效、統一公正地解決糾紛的司法保護制度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