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電(記者 李靜)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十三日在向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說,檢察機關去年依法履行查辦職務犯罪職責,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三萬三千六百六十八件,涉案人員達四萬零四十一人。
賈春旺說,二〇〇六年立案偵查職務犯罪大案一萬八千多件,其中,貪污、受賄百萬元以上的案件六百二十三件。立案偵查涉嫌職務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二千七百三十六人,其中廳局級二百零二人、省部級六人。會同公安機關開展追逃專項行動,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一千六百七十人,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一百三十七點六。
去年各級檢察機關對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進行了嚴肅查辦,立案偵查貪污、挪用國家支農資金、征地補償金和扶貧、救災、救濟等款物的農村基層組織人員三千八百七十八人,私分、侵吞、挪用國有資產或出賣國企利益的國有企業人員一萬零七百四十二人,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九百三十人。
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檢察院同步介入有關主管(監管)部門的調查,注意發現和查辦事故背后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玩忽職守、縱容違法違規生產,造成重大損失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六百二十九人。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介入八起特大事故的調查,現已立案偵查涉嫌瀆職等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五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