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中華文摘》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文/吳立果
與近年來中國金融系統連續發生了一系列令人震驚的腐敗案件相比,劉金寶腐敗案更顯得令人觸目驚心。
兩年后,我們首次披露劉金寶案鮮為人知的腐敗實錄的目的在于:僅去年以來,數以億計的金融腐敗大案已發生多起,這一具有明顯時代特色的腐敗方式破壞程度之嚴重,應該引起相關部門足夠的重視。
在中國金融界,劉金寶聲名卓著,在香港更是家喻戶曉——在港人使用的港幣上至今仍有“劉金寶”手書簽名。
“劉金寶腐敗時間跨度達7年之久,而且在他的帶領下,中行上海市分行和中銀香港兩地的7名下屬官員(其中5人為副廳級干部)也一同栽進監獄,另有4名廳局級銀行官員因此案被免職。”參與具體辦案的一位司法人員這樣總結道:劉金寶腐敗案件的破壞力之大、影響之深遠,在中國金融界堪稱空前。
劉金寶,中國銀行原副董事長、中銀香港副董事長、總裁。作為一個風云人物,劉金寶曾協助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金德琴、王雪冰、朱小華等多起金融部門高層領導干部腐敗犯罪案件。
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證實,長期以來,劉金寶不僅貪財,而且還好色、嗜賭,信仰迷失。正是由于他一邊違紀,一邊晉職,使其膽量越來越大,從挑戰制度開始,以觸犯法律告終。
2005年8月12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劉金寶貪污23起,折合人民幣1428.87萬元;受賄3起,折合人民幣143.8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折合人民幣1451萬元,故決定對劉金寶數罪并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躊躇滿志之際黯然消失
1988年,36歲的劉金寶升任中行上海分行副行長。1993年5月,任副行長不到5年的劉金寶被任命為上海分行代行長、黨組代書記,一年后任分行行長、黨組書記。其間,他于1994年12月被中國銀行上海信托咨詢公司委派為上海浦東國際金融大廈有限公司董事長,時年42歲。
任上海分行行長4年后,1997年8月7日,中國銀行任命劉金寶為港澳管理處常務副主任兼香港分行總經理。1 998年年底,劉金寶被國務院任命為中國銀行副董事長。1999年2月,劉金寶接任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主任。
2001年6月,中銀香港重組方案宣布,劉金寶被任命為籌備組主任,參與了合并的全過程。2001年10月,劉金寶領導在香港已有80年經營歷史的中銀香港集團,將旗下12家姊妹行及信用卡公司重新組成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資產為8200億港元,作為香港三大發鈔銀行之一,成為規模僅次于匯豐銀行的香港第二大銀行集團。劉金寶出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中銀香港副董事長、總裁及香港南洋商業銀行董事長。
作為中銀香港重組上市的直接領導者,劉金寶的能力、業績贏得了業內外的極高評價,并獲得“香港2002年度杰出領袖獎”等多個獎項。
在港期間,劉金寶還先后身兼全國青聯常委、香港銀行公會輪值主席等多達20余個社會公職,身份之顯赫,一時無雙。
2003年5月23日,劉的人生被改變了。當天上午8時,他被通知“立即回北京開會”。在位于北京西直門附近的中苑賓館,中國銀行負責人正式通知劉金寶:“調回內地工作,保留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一職。”劉金寶對此頗感突然。
5月28日,中銀香港正式發布公告,宣布免去劉金寶在中銀香港的職務,在此前后,劉金寶本人簽署文件辭去在香港所兼所有社會公職。
6月7日,中央紀委對劉金寶實行“雙規”。從此,劉金寶在中國的金融舞臺上黯然消失……
2003年11月27日,中央紀委將劉金寶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成立了專案組,于翌年1月l2日對劉金寶腐敗案件正式立案偵查。1月14日,檢察機關決定逮捕劉金寶。
2004年2月20日,中國銀行新聞發言人王兆文對外證實了該消息并披露:中國銀行董事會做出決定,并經有關方面批準,免去劉金寶中國銀行副董事長職務……
10萬美金沒有一分用于公務
劉金寶的落馬并非偶然。
戴某,曾作為知識青年在黑龍江插隊,原為上海分行職員,后入籍香港,1993年至1995年在上海分行的自辦公司香港百利寶(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任經理(同期,劉金寶為該公司董事長)。1995年9月,百利寶公司清盤后,戴創辦“富新公司”,下海經商。
1996年初,上海分行的下屬企業瑞金大廈,擬建停車服務綜合樓工程,戴找到劉金寶希望承攬這一工程。劉金寶未經董事會研究,一人決定將該項工程給富新公司,由瑞金大廈付給戴30萬美元,其中20萬美元為工程款,其余10萬美元放于戴某處,用于劉金寶等人消費開支。其后,劉金寶多次帶領上海分行部分領導成員、瑞金大廈高層管理人員赴香港游玩。
相關人員證實,劉金寶通常在周末帶有關人員乘飛機去香港,到港后由戴某負責安排接機、食宿、游玩等事宜。凡此種種,都由戴從10萬美金中支出。劉金寶共分得6萬港幣。這樣的香港游每人次至少要花費1萬港幣。
當時任上海分行副行長、瑞金大廈董事長的嚴庭富供述說:“預存于戴某手中的這10萬美金,沒有一分用于公務,都是我們到香港玩花掉了。劉金寶多次叮囑我:‘這事要保密,不能與別人講,因為這么做是違法的。’“劉金寶對時任瑞金大廈總經理薛章能說:‘你是軍人出身,一人做事一人當,以后如果出問題,你要個人承擔責任。’”
劉金寶在《金融之回響》一書中稱:“我生性喜歡廣交朋友,但今天卻怕交朋友。坐在我這把椅子上,我最怕同企業家交朋友。因為有些企業家同我交上了朋友,下一步便是向我要貸款……至于女朋友更不敢交……愛的本質是給予。”
然而,事實上劉金寶不僅交了“女朋友”和不止一個“企業家朋友”,而且通過給“企業家朋友”放貸款的方式,間接地為“女朋友”謀取物質利益,實現他所謂“愛的本質是給予”的愛情理念。為了討情人歡心,劉金寶直接或間接給兩個“企業家朋友”批貸款多達18億元人民幣——至少給國家造成5.45億元的損失。
為情人大慷國家之慨
劉金寶與有夫之婦L在工作中相識,自1993年至2003年,兩人在上海、北京、遼寧、蘇州、香港、倫敦的賓館、酒店都留下了縱情痕跡。劉金寶說過:“戀愛中過多的算計和理性,會使兩人的關系蒙上功利的色彩。”L也曾表白:“我和劉金寶的感情發展到這種地步,不是生理上的、欲望上的,而是長期感情發展自然而然發展的。”然而,在事實上,這兩個標榜品位的人最終還是沒能超越權色交易的俗套。
1996年4月,單位分給L一套76平方米、價值24.3萬元的公房。L不滿意,找到劉金寶,希望劉給介紹一個客戶幫她置換。
1997年5月,劉金寶打電話約奉賢縣的股份制企業某集團董事長吃飯。席間,劉金寶讓董事長幫L把房子換了。當時,該集團要上項目,董事長答應了劉金寶的要求。1997年6月,董事長派人領L跑遍上海選房子,最后為L花100多萬元買下了一處面積為152平方米的新居。
為了答謝董事長,劉金寶極力促成為該集團貸款一事。中國銀行一項報告證實:劉金寶向那個集團發放貸款至199 7年末總額增加至人民幣3.2198億元和108萬美元。另據權威機關證實:“上述貸款到2004年11月,均被評為可疑類不良貸款。”
為情人換成新房后,劉金寶又開始張羅為置換的新房裝修。其手段和為那個集團貸款如出一轍。
2000年,此前名不見經傳、時年37歲的上海房地產商、香港新萬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錢永偉,以11. 3億港幣身家排名香港50大上市富豪第34名,此事曾轟動一時。但劉金寶最清楚,錢永偉這個橫空出世的“億萬富豪”,是由他用違規貸款一手打造——而錢永偉之所以能如此幸運,起因卻是投入28萬元為劉金寶的女友L免費裝修住房,從而討得了“財神爺”的歡心。從此,劉金寶投桃報李,為錢永偉打開了銀行金庫的門。此后不到兩年,錢永偉控股三家上市公司——新萬泰、松遼汽車、新銀集團,產業橫跨上海、香港、西安三地,截至2001年中期,新萬泰集團擁有土地儲備2400畝,創下一夜暴富的神話。
據2004年4月中國銀行一項調查報告證實:“從1995年12月至2000年12月,新萬泰集團從上海分行獲得貸款累計29筆,其中形成不良貸款28筆,不良貸款本金合計7.7億元人民幣、8535萬美元,本外幣折合14.8億元人民幣,全部形成呆滯……”其中,“劉金寶在擔任上海分行行長期間,決策向金利房地產公司違規審批發放l000萬美元按揭貸款,形成2235.2萬美元的不良資產。劉金寶還以接盤為條件,向新萬泰集團發放6000萬美元的接盤貸款。劉金寶調香港任職后,仍然通過其上海分行行長和中國銀行副董事長等身份,多次幫助新萬泰集團協調在上海分行的貸款事宜,對上海分行繼續向新萬泰集團發放3000萬美元和兩億元貸款形成不良并造成利息損失9347萬元負有責任。”
一把手監督缺位
劉金寶犯罪歷時多年之所以未能被及時發現,與其注意每次作案后毀滅證據有直接關系。參與具體辦案的檢察官對《民主與法制時報》特約撰稿說,劉每次以領取獎金等名義貪污公款,都由別人代為簽字,其理由是“萬一有關方面查賬,我方便解釋”;離開上海分行前,他貪污了幾十萬公款,然后兩次指令主管副行長監督財務人員銷毀相關賬目;在香港貪污“獎金節余款”時,他多次命令財務人員在分錢后將賬目當場銷毀,并現場監督,同時要求不許外傳。
劉金寶深諳“上下同欲者勝”的道理,因此在其數十次犯罪過程中,很少有獨吞的時候,絕大多數情況下總是和與他關系密切的少數人分贓。在上海分行時,他通過多支付工程款然后私分的形式,與戴某串通一氣,和王政、嚴庭富、薛章能結伙貪污,與手下親信建立“利益均沾、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
事實上,劉金寶因其地位和特殊貢獻,曾經享受到普通人難以企及的優厚待遇。升任港處主任后,他在香港的居所,為中銀香港于1998年11月以3404.3萬港幣購入的Mayfair高層30樓B單位。即使在富豪如林的香港,這樣的居住條件也堪稱奢華。他當上中銀香港總裁后,中國銀行總行專門研究制定了給予他的薪酬方案,“比在歐美各大行一把手還高出一萬多美元”。他還享受了比中國銀行總行派出的副行長董事還高的認股權證,被授予173.52萬股認股權——與總行行長的水平相當。
有關方面明文規定由中國銀行外派到港處、中銀香港的員工,其配偶不得在香港當地就職,但劉金寶到香港后,其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妻子喻某就被安排在香港力寶集團中寶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任董事,6年間工資、獎金收入總計181萬余元港幣。
一位具體參與辦理劉金寶案件的檢察官認為,劉金寶等人走上犯罪道路固然是其咎由自取,但客觀方面原因也不容忽視,如一把手權力過分集中、對一把手的監督不到位、現階段金融管理體制尚待完善、銀行內部管理制度缺失等。
(摘自《民主與法制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