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8日電 據中國審計報消息,近日,審計署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協調配合聯席會議,相互通報了2004年以來雙方在加強協調配合方面的工作情況,研究了當前協作配合中需要解決的問題,提出了進一步完善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和措施。
會議明確要進一步加強雙方協作配合,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系。高檢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和瀆職侵權檢察廳各確定一人作為協作配合聯絡員,每月定期到審計署了解掌握涉嫌職務犯罪線索,并做好相關的信息交流、案件咨詢工作。協調配合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例會,相互交流、通報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協作配合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協調重大案件的查處。
會議決定建立案件線索移送會商機制。審計署各特派辦發現的重大案件,由審計署統一向高檢院移送,一般案件由各特派辦向省級檢察院移送。為降低司法成本,提高線索成案率,對審計署準備移送的案件線索,高檢院和審計署提前進行會商,確定案件線索的性質及管轄,為案件的依法處理奠定基礎。
會議要求雙方探索實行檢察機關應審計機關要求提前介入制度。今后,審計機關在審計過程中,發現屬于檢察機關管轄的涉嫌犯罪線索,認為確有必要時,可邀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依法審查有關材料,會同審計機關做好證據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