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中華文摘》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文/王全寶
目前有些領導干部以經濟發展代替一切的思想仍然存在,惟GDP論的思想仍然泛濫。而對于社會問題的思考,有些領導干部缺乏思考,甚至缺乏這方面的學習
“六中全會,不會像過去那樣議議就完了,可能要講到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用文件的形式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固定下來。”中央黨校教授葉篤初告訴記者。
9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十六屆六中全會于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開。同時,中央政治局聽取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稿在黨內外一定范圍征求意見的情況報告,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后將文件稿提請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
“‘共同建設、共同享有’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畫龍點睛之筆。”葉篤初認為25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到的“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具有極大的親和力、凝聚力。同時,會議中提出的“六個必須”也將在六中全會逐個展開討論。
據葉篤初透露,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聽取《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稿之前,中央已部署了一系列必要的調研,并且在一定范圍內向黨內外征求意見。
“十六屆六中全會將把建設和諧社會的思想推到了至高點!”葉篤初表示。
同樣,曾為六中全會寫作班子提供材料的中央社會學院教授李玫也認為,六中全會將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的集中統一。
社會事務取代經濟成為主要議題
“和諧社會是干出來的,不是說出來的!”曾在基層進行過理論調研的中央黨校教授葉篤初認為,目前在某些地區的領導干部把建設和諧社會當做口號,不務實,更沒有真抓實干的精神。“這種不務實的態度在一定領域相當存在。”
對于某些地區存在的不務實的風氣,25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對于這個問題已經有所重視,會議強調,“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激勵干部真抓實干。”
可以追溯這一事實的另一個背景是,7月28日至29日,胡錦濤在唐山考察時,就曾強調把科學發展觀落到實處,他要求各級領導干部不斷改進作風,把真抓實干作為基本準則。
同時,葉篤初教授提醒記者注意報道此次會議公報中的一句話:加強社會建設理論和社會政策的學習研究和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關系的能力。
葉篤初認為,目前有些領導干部以經濟發展代替一切的思想仍然存在,惟GDP論的思想仍然泛濫。而對于社會問題的思考,有些領導干部缺乏思考,甚至缺乏這方面的學習。
從1982年黨的“十二大”算起,至今歷經五個屆次、多達35次中央全會中,主要討論經濟事務的有15次、政治事務3次,文化事務2次,黨的建設15次(包括選舉中央領導機構、準備提交下屆代表大會文件草案等)。“惟獨這次內容是專門研究社會事務,確切地說是社會發展及相關的社會建設與管理。”
每年的中央全會內容總是十分重要和備受關注的,但今年把管理社會事務作為議題卻是過去所未曾有過的。“如何管理社會事務,對于廣大領導干部是一個新的課題。”
“領導干部能否處理好社會事務,將影響和諧社會的構建。”社科院馬克思研究院吳平教授認為,正確處理效益與公平的關系、解決收入不均衡問題,以及如何擴大就業等社會問題,都將是領導干部處理社會事務能力的體現。而把能否處理好社會事務作為考核干部的指標,則是處理社會矛盾的關鍵所在。
一些具體矛盾將有所突破
有黨建理論專家預測,此次六中全會不僅要在理論層面有所提高,而且針對具體的問題也將有所突破。
近日,《領導決策信息》第37期刊登文章《六中全會前瞻:解決好新形勢下的新矛盾新問題》,文章談到“無論是社會安定有序,還是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關鍵都在于能否處理好新形勢下的各種矛盾,包括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矛盾。要把解決和處理好這些矛盾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著力點,讓人民群眾直接感受到社會的和諧。”
從去年以來,中央有關部門已經先后派出了數十個調研組,分赴歐洲、北美、拉美、東亞、非洲等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和地區,考察這些國家和地區管理社會的經驗和教訓。這些調研組的目的地選擇都有針對性,調研題目非常豐富,從社會分配到福利制度,從民間組織到勞資關系,從社區管理到突發應急,可謂內容廣泛,包羅萬象。
9月12日,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在統計工作會議上指出,今后中國將推出幸福指數、人的全面發展指數、地區創新指數、社會和諧指數等一些新的統計內容,以適應各方面對中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人的全面發展以及民生、人文等方面的需求。
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中國的發展正處在發展的關鍵臨界點,如何突破原有模式的弊端,繼續推進國家快速發展是現實的迫切需要,而十六屆六中全會將給人們更多的期待。
“社會和諧研究一時成為顯學”
據葉篤初介紹,從四中全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破題,到六中全會確定以“研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問題”為主要議題,是有著內在的邏輯的。
作為中國改革進程中的臨界點,2003年,中國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社會經濟發展到了一個黃金發展時期,但社會矛盾也開始凸顯,社會成員的就業、社會保障、醫療、教育、收入分配等問題日趨成為社會所關注的焦點。
于是,黨的十六大報告在闡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時指出,建設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就是要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
“如此把社會更加和諧作為一個重要目標明確提出,這在黨的歷次代表大會報告中是第一次。”葉篤初說。
十六屆四中全會更進一步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要求全黨適應我國社會的深刻變化,把和諧社會建設擺在重要的位置。
在四中全會提出“和諧社會”之后不久,就發現它的外延性很大。葉篤初表示,中央在2004年底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確立為黨的重要戰略任務。
在2004年春夏之交,中央啟動了具有基礎性質的部分地方和全國范圍內的三項調查研究,即社會結構發展變化、社會利益關系發展變化和社會穩定工作發展變化的調查研究,同時,在學術界和有關專業人員中,也加強了古今中外社會建設理論、各種類型社會管理規律的研究,尤其是組織了一系列涉及政策、法律、體制的課題研究,“社會和諧研究一時成為顯學”。
五中全會在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建設中,又對和諧社會建設作出全面、具體安排。“進而五中全會從理論層面上升到策劃層面,使構建和諧社會更具實踐的性質。”
2005年2月19日,來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黨中央、國務院部委辦的黨政一把手,在中央黨校,參加了一年一度俗稱“省長班”的專題研討班,而這次所確定的主題是如何“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
“從歷史的角度回顧這次包括中央政治局全體和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近二百余人的專題研討,無論從內容、組織到成果,都顯示出絕非尋常。”葉篤初認為。
在探討如何“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的同時,一系列推進社會和諧的舉措陸續公布,取消農業稅、免除義務教育學雜費、啟動新農村建設、推進中部崛起、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
“‘十六大’以來,中央經過一系列的努力,已經做了很多的鋪墊工作。與四中、五中全會有所不同的是,六中全會的召開,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進一步升華,思想將空前統一。”社科院馬克思研究院吳平教授認為。
(摘自《瞭望東方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