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7日電 中臺辦主任陳云林在今日(17日)下午的兩岸農業合作論壇閉幕式上宣布了一系列新的惠臺政策措施。
陳云林表示,中臺辦常務副主任鄭立中宣讀的兩岸農業合作論壇《共同建議》,是兩岸與會人士認真辛勤勞動的結晶,集中反映了這次論壇的成果,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維護和促進兩岸的和平發展,是兩岸同胞的共同愿望,也是我們始終不渝的主張。
陳云林說,去年以來,我們積極落實胡錦濤總書記與連戰主席達成的重要共識,主動推出一系列惠及廣大臺灣同胞的重要措施,為臺灣同胞解決了一些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和在大陸就業、就學、創業過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問題。我們深知,要促進兩岸關系的和平發展,還必須排除許多的干擾,克服許多的障礙。但無論什么情況下,我們為臺灣同胞謀福祉的信念都不會改變,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決心也絕不會動搖。
陳云林表示,我們將一如既往切實的履行對臺灣同胞作出的莊嚴承諾。為了擴大和深化兩岸農業合作,為了把這次論壇的成果盡快的落到實處,我受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交通部、國土資源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林業局等部門的委托,將我們共同研究制定的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宣布如下:
一、關于進一步完善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方面。
1、歡迎臺灣農民合作的經濟組織、臺資農業企業和農民參與大陸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的建設與發展,鼓勵和支持臺灣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與大陸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之間開展合作與交流的活動。
2、來園區從事農業合作項目的臺灣農民,可以依照大陸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直接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
3、簡化園區臺資農業企業在項目的核準、企業的立項、稅收、征收、稅務的征收,檢驗檢疫通關等相關審批辦理手續,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
4、對臺灣農民創業園內的基礎設施建設,給予積極的財政支持。對創業園的重點農業高新技術項目予以優先立項重點扶持。
5、積極做好用地服務,支持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業創業園的發展建設,對試驗區和也園的用地規模和布局將在地方土地利用總規劃中統籌安排和落實,予以重點傾斜。對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已經核準簽約的臺資農業發展項目,在依法、節約、高效的前提下優先使用土地。
6、經有關部門批準,四川新津、重慶北碚臺灣農業創業園,上海郊區、江蘇昆山和揚州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正式投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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