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1日電 據中國公安部消息,為做好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貫徹實施工作,公安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提高對規范行政執法程序的認識,抓緊做好《程序規定》的學習、培訓、宣傳工作,嚴格執行《程序規定》,進一步加強公安行政執法工作。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一步規范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在總結執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公安部對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進行了修改、完善。修訂后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已于2006年8月24日以公安部第88號令頒布施行。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修訂后的《程序規定》對維護法制統一,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保障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重要意義,采取多種形式抓緊做好《程序規定》的學習、培訓和宣傳工作。要將組織學習《程序規定》作為近期學習培訓工作的重點,組織廣大公安民警特別是執法一線的公安民警和分管領導認真學習,盡快熟悉和掌握《程序規定》的具體內容和基本要求。
通知強調,要正確理解《程序規定》的精神實質,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實現公平與效率、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的統一。在各個執法環節尤其是傳喚、詢問、檢查、采取強制措施、處理涉案財物、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和執行行政處理決定等涉及公民基本權利的關鍵執法環節,要嚴格按照《程序規定》設置的條件和程序辦理,堅決防止濫用權力,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各級公安機關要緊緊抓住貫徹實施《程序規定》的有利時機,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結合當地情況,進一步細化各種程序性、操作性的執法制度,進一步推動行政執法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通知指出,各級公安機關要以貫徹實施《程序規定》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入推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貫徹實施。要進一步加強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學習、培訓和宣傳,使全體執法民警能夠熟練掌握、正確執行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程序規定》。要認真研究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制定、完善具體的操作規范和裁量標準,全面規范治安案件的辦案程序,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各地公安機關在辦理行政案件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程序規定》和《公安行政法律文書(式樣)》的要求,統一使用、規范制作公安行政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