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在全國范圍內查處的15起商業賄賂違法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包括“京城商業賄賂第一案”的主角溫夢杰。溫夢杰于7月10日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其上述,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昨天下午,反貪局偵查員向記者詳細介紹了這起商業賄賂大案的偵破經過。誰能想到,北京市檢察系統迄今為止直接立案偵查受賄犯罪數額最大的這起案件,是在溫夢杰零口供的情況下,從外圍突破進行查證的。
處長買房一擲三千萬
2004年6月28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將一封匿名舉報信轉交到一分院反貪局。信中顯示,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科技處處長溫夢杰用巨資購買商品房,其支出明顯超過了合法收入。
接到線索,市檢一分院反貪局即刻制訂了周密的初查方案,偵查員迅速前往北京某房地產公司進行查證。該公司財務資料顯示:溫夢杰在2002年11月以其妻子的名字購買了建外SOHO上千平方米、價值三千萬余元的三套預售商品鋪面房,而購房款項卻來源不一,除了銀行貸款、少量現金之外,還有大量支票付款及境外匯款。一個國有銀行的處長哪來這么多錢,而且買房為什么要用他妻子的名字?
帶著疑問,偵查員針對一筆以“吳某”名字還貸一百余萬元的款項,到銀行查證。錄像中有兩個交款人,其中一個戴著眼鏡、手拿裝滿現金的手提包的中年男人就是溫夢杰!“吳某”是誰?溫夢杰還貸款為什么要用別人的名字?
貪官出行南轅北轍
根據偵破計劃,一組偵查員在溫夢杰居住的某花園小區及工作單位附近秘密監視其行蹤。監視幾天后,偵查員發現他基本不去單位上班,且行為反常,行蹤詭秘,去向飄忽不定,開車忽快忽慢,走走停停,有時明明去北邊,卻先向南兜一大圈。難道他已經知道檢察機關對其進行調查了?從他的反常舉止看,不排除他已經知道有人舉報的可能。考慮到溫夢杰有外國護照,外圍調查稍有不慎,都可能導致其潛逃,反貪局決定對溫夢杰立即實施抓捕。
2004年7月的一天中午,溫夢杰進入偵查員的視線,他匆匆走到黑色現代車旁,一頭鉆進了轎車。說時遲那時快,偵查員迅速出現在車的兩旁并拉開兩側的車門,攥住了溫夢杰握著方向盤的手。2004年7月11日,溫夢杰因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刑事拘留。
第一次訊問陷入僵局
來到檢察院,偵查員與溫夢杰面對面開始了第一次交鋒。
“談談你的經歷吧!”
聽到這句話,溫夢杰頓時來了精神:“我八十年代就是北京工商銀行科技處的副處長,1989年去澳大利亞留學經商。1992年回國后和妻子一起經商。1994年農行北京分行引進科技人才請我當科技處總工程師,1998年當上正處長。”說起自己的經歷,溫夢杰顯得十分自豪,對下海經商更是侃侃而談。
對第一次的訊問結果,局長和承辦人都感到了沉重的壓力。因為溫夢杰豐富的經商經歷很可能是購房款項來源的擋箭牌。
在接下來的訊問中,偵查員與溫夢杰“聊起了天”,“你搞計算機的,腦子這么好,還不至于連自己購買過什么固定資產都記不清吧!”
雖然聲音不大,但溫夢杰聽了這話,胸脯急劇地起伏,仿佛呼吸都困難了。沉默了十幾分鐘,才抬起頭說妻子在建外SOHO買了房子。過了一會又改口說是與妻子一起去房地產公司辦的購房手續,但錢大部分是妻子出的,自己只出了很少一部分。而偵查員的調查證實:建外SOHO的3000余萬元房款主要是溫夢杰出的。
走訪百家單位找到突破口
偵查員們深知必須搞清建外SOHO數十筆房款來源,查找到犯罪的直接證據。他們一方面到北京農行查找、調取科技處自1998年以來簽訂的合同資料,歸類分析,查微析疑;同時追查數十筆房款來源,將合同業務單位與付款方進行比對分析,尋找突破口。
查證工作遠比當初的預想困難得多。農行科技處軟件開發科技含量高、設備采購時效性強,價格波動大,合同的簽訂審批手續完備,使偵查員查找疑點困難重重;而對支付購房款項的初步查證更是出人意料:支票付款單位中只有一兩筆付款方與業務單位名稱吻合,當偵查員按照工商執照找到地址卻發現已人去樓空。
但是最終偵查員們的努力沒有白費,在用去上百張介紹信和查詢手續、找了近百家單位和知情人之后,溫夢杰受賄貪污的犯罪事實、證據逐一被查出;而溫夢杰也陸續交待了自己收取業務單位回扣、截留農行貨款的犯罪經過。
溫夢杰的灰色“掘金史”
1999年初,剛剛當上科技處處長的溫夢杰在北京農行與某公司簽訂開發合同后不久,就迫不及待地向該公司索要了40萬元好處費,這是他的“第一桶金”。
溫夢杰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一些大的設備采購、軟件開發交易,他都要染指:1999年2月至2000年12月,他利用采購設備之機,向某商務公司索賄五筆共計255萬元;2000年7月至2002年9月,他借農行與某技術公司簽訂采購軟件技術開發合同之機,索賄四筆共計279萬元;2000年11月至2003年11月,他如法炮制向另一計算機公司索賄四筆共計300萬元;2003年10月至2004年初,他又向某信息公司索賄二筆共計237萬元。
不僅如此,溫夢杰借助職務之便,在北京農行購買進口ATM機設備的業務中,在明知供貨商底價、國內代理經銷商不收取代理經銷費用的情況下,采取欺騙手段讓農行多付貨款,后分數次將多付的錢款394萬元打到了自己控制的公司及其他賬戶并據為己有。有人計算過,溫夢杰受賄貪污數額竟占了北京農行與這些公司所簽訂合同總額的八分之一!
2005年5月,溫夢杰一案的偵查工作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同年9月,市檢一分院將溫夢杰起訴至市一中院。20天前市高院的終審裁定表明:這個千萬巨貪的人生旅程即將終結。 【來源:北京晚報;作者:云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