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日電 跨界污染糾紛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報道說,究竟誰有理,今后將由國家環?偩峙神v各地的執法監督機構說了算。同時,環?偩謱⒐_選拔派駐各地的督查干部。
國家環?偩重撠熑7月31日透露,中編辦已批準該部門組建11個地方環保派出執法監督機構,這些機構直接對國家環?偩重撠!吨袊嗄陥蟆穲蟮勒f,業界人士評價,此舉有望破解環保執法體制諸多不順的難題。
《新京報》報道說,國家環?偩衷谛既鎲咏M建11個地方派出執法監督機構的同時,也宣布將公開選拔15名副司級領導干部,包括總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副主任1名;五大督察中心副主任各2名等。
派出的11個執法監督機構包括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共5個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上海、廣東、四川、北方、東北、西北等6個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督查中心將與地方環保部門加強協調,既不代替地方環保部門的職責,也不指導地方環保部門的業務工作。
5個督查中心和6個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都要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隨時保持與總局環境應急辦公室的通暢聯系。
六個核與輻射安監站的監管范圍
1、上海:包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
2、廣東:包括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
3、四川:包括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
4、北方: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河南;
5、東北: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
6、西北:包括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五大督察中心的職責
受環保總局委托,在所轄區域內:
●可以監督地方對國家環境政策、法規、標準執行情況;
●承辦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的查辦;
●承辦跨省區域和流域重大環境糾紛的協調處理工作;
●參與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理的督察工作;
●承辦或參與環境執法稽查工作;
●負責跨省區域和流域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的來訪投訴受理和協調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