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0時55分報道,從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到國家能源委員會,在中國新的能源主管部門近日亮相之后,業界普遍關心。
國家能源委員會的組織形式是國務院領導的一個議事協調機構而不是一個職能獨立的機構,不是建立在法制化基礎上的職能有機協調,應該是職權主管原則下多部門的公務協作關系,也即與其他部門建立有效的公務協作的獨立主管部門。國家能源委和國家能源局并沒有職責交叉的問題,能源委是議事協調機構不是實體機構,而能源局的決策相當于是能源委的辦事機構,它承擔國家能源委員會和其辦公室的一些具體工作。
除了能源領導小組當中原來已經有的發改委、外交部、國資委、商務部、電監會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這次能源委新加入了科技部、工信部、國安部、國土資源部、環保科技部、交通運輸不、還有央行、銀監會等21個相關單位的負責人,建立這樣一個高級議事機構,無疑會提高解決問題的效率,同時也可以更快地和最高決策層直接建立溝通,比方說在能源委的機構中設立了外交、國安、總參等機構的參與有利于具體協調中國能源企業走出去,對中國能源企業在海外并購資產開發能源項目作出有利的政策保障,像央行和銀監會這些金融監管部門負責人的加入,也意味著金融工具將有可能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工作當中發揮更多的作用。(記者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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