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現有的垃圾分類主要由市場自發運行,缺乏政府的主導推動和有效指導。正是垃圾后續處理環節與垃圾分類法的完全不配套,使真正意義上的垃圾分類處理最終流于形式,無疾而終,導致不少市民一度培養起來的分類意識煙消云散。
廣州面臨“垃圾圍城”,2012年以后垃圾將無處可去,出路在哪?幾天來,《羊城晚報》連續以“垃圾沉思錄”追蹤市政府就生活垃圾處理問題開展的公眾意見網絡征詢活動。政府針對垃圾處理決策,廣開言路,問計于民,或許能為因番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選址風波而引發的全市垃圾處理僵局打開缺口,乃至找到順應民意的可行之策,值得期待。
目前,對城市垃圾處理,基本分為“挺燒派”與“反燒派”。然而,無論是燒與不燒,作為最基礎的垃圾分類環節,已成為一個不可逾越的關卡。這一觀點得到了普遍的認同。
其實,垃圾分類對于廣州并不是新鮮事兒了。早在1998年,環衛部門就在越秀、荔灣等幾個老城區的局部區域進行試點探索垃圾分類投放和收集,然后又大范圍推行。2000年,廣州作為全國首批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8個試點城市之一,正式從政府層面推進這一工作。但10年過去了,效果并不理想。就算至今有市民主動“分類”,保潔人員挑出有價值之物后,還是混在一起運走。馬路邊被賦予分類意義的垃圾桶,不過是只有象征意義的擺設物。
那么,垃圾分類為什么會成為廣州的不解之題呢?稍加分析不難發現,廣州現有的垃圾分類主要由市場自發運行,由10萬“收買佬”大軍與企業自發形成的利益鏈驅動實施,缺乏政府的主導推動和有效指導。正是垃圾后續處理環節與垃圾分類法的完全不配套,使真正意義上的垃圾分類處理最終流于形式,無疾而終,導致不少市民一度培養起來的分類意識煙消云散。
面對日益嚴重的垃圾問題,部分人把垃圾焚燒看成是唯一的救命稻草,只想依賴一“燒”了之,而忽視不少專家力挺的對垃圾分類進行資源化利用的辦法,并以民眾素質不能和發達國家國民相比作為怠慢垃圾分類的理由。這只能給垃圾分類的推進不力雪上加霜。
不可否認,市民的整體素質離自覺對垃圾分類收集仍有一定距離,但這絕不是垃圾分類“不可為”的理由。“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即便是文明素養水準不高的人,絕大部分也都是可以“教化”的,畢竟垃圾分類并非登天難事。從現狀看,整個垃圾處理鏈條的各環節沒有達成共識,只靠民眾分類垃圾遠遠不夠,這既需要從家庭開始著手分類,更需要政府后續的處理環節和制度建立健全,兩者缺一不可。只要政府下決心采取有效的辦法,加強引導,甚至立法立規,使其形成良好的氛圍,相信更多的市民會自覺加入垃圾分類的行列。由于廣州公交的持續引導,讓市民迅速養成了“前門上后門下”的文明乘車習慣,就是一個成功案例。相反,如果一開始就缺乏決心和信心,則什么事都無從談起。
事實上,哪怕是發達國家、文明城市推行垃圾分類也都有一個過程,關鍵在于放到怎樣的高度上認識,用怎樣的力度推進,以及辦法是否得當。如日本、巴西等國家“拒收混合垃圾”的做法,抓住垃圾分類源頭這個“牛鼻子”,效果極佳。上海、北京等城市在多個小區普遍強力推行垃圾分類之后,可回收垃圾基本都變成了再生資源,有效地減少了整個城市垃圾的填埋量和環境污染。它們的經驗至少告訴我們一條道理:垃圾分類并非一道不解之題。(牛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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