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四日電 (記者 王巖 孫宇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開始首次審議反壟斷法草案,標志反壟斷法開始進入立法程序。
反壟斷法旨在反對壟斷,反對限制競爭,保護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雖然國內目前已有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招標投標法、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有一些防止和制止壟斷行為的規定,但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和參與國際競爭的需要。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說,目前各種壟斷協議直接危害市場競爭,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而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利,排除、限制競爭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反壟斷法明確予以制止。同時,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加劇和中國對全球經濟影響力的提高,國際國內經濟結構調整加快,在有的地區、有的行業中,壟斷的苗頭也已開始顯現,迫切需要引導和規范,避免產生嚴重限制甚至排除競爭的后果。需要通過建立并實施較為完善的反壟斷法律制度給市場經營者以公開、透明并可預期的行為準則。
全國人大常委會一九九四年就將制定反壟斷法列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以后相繼列入九屆、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今天審議的草案共八章五十六條,主要規定了禁止壟斷協議、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控制經營者集中三大制度以及禁止濫用行政權利排除、限制競爭、反壟斷機構、法律責任等內容。本草案已經在國務院第一百三十九次常務會議上討論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