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性事件中,“留守兒童”幾乎沒有自救能力
調查中,最讓家長和監護人覺得頭疼的問題,就是“留守兒童”的安全問題。2005年,在湖南省漣源市荷塘鎮的“5·31”特大洪災中,有12名兒童死亡,其中的11個都是“留守兒童”。由于缺乏有效監管和教育,“留守兒童”對突發性事件幾乎沒有應變和自救的能力。
采訪中記者發現,有一戶“留守兒童”家門前有一個大水塘,油綠色的浮萍完全遮蓋了水面,完全看不到水有多深。為了防止孩子下塘玩水發生危險,一到暑假,孩子的爺爺就帶著他一起到地里去。爺爺在地里干活,孩子在田頭撐把傘寫作業。
像這樣能得到祖輩有效監護的“留守兒童”并不多。調查報告認為,“留守兒童”自身在生理上沒有足夠的自我保護能力,心理上也缺乏防范意識,容易受到侵害,或者“學壞”。另外,由于大多數主要勞動力外出,一些不法分子往往趁機對“留守兒童”家庭實施不法侵害。調查所涉及的16個鄉鎮中,有13個鄉鎮的農民向調查員反映了這方面的事例,包括入室盜竊時打傷“留守兒童”,對“留守女童”進行猥褻、騙誘,企圖拐賣“留守男童”等。
除了這些來自外部的傷害之外,部分“留守兒童”還面臨著另一種“危險”——離家出走。“他們的父母都在城里打工,再加上城市生活的誘惑,他們中的一些人會選擇離家出走的危險方式。”一位研究人員告訴記者,“糟糕的是,這些孩子在農村缺少管理和控制,這更加大了他們出走的可能性。”
針對“留守兒童”群體出現的一系列問題,研究人員分析說,在我國城市化的過程中,出現了大規模的農民工群體,這也勢必產生同樣大規模的“留守兒童”群體。
他認為,對每一個做父母的人來說,天經地義的義務和職責是,一方面,為子女提供必要的物質生活條件、教育條件、安全保障,另一方面,也應該給子女以父母親情和家庭溫暖,使其在情感、道德、行為、心理等方面健康發展。但是,在絕大多數外出務工農民工的家庭里,這兩個職責是不可能同時實現的。
而這,已經是關系到數以千萬計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長的大問題了。
(據中國青年報;楊詩琪 洪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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