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9日電 據《國際金融報》報道,北京師范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教授董藩認為,“現在‘國六條’中的說法是‘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而過去的說法是‘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這表明現在更強調盡快解決最低收入者甚至無收入者的住房問題。”
另外,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易憲容表示,“這個‘六條’出來以后,信貸方面肯定會有新的政策出臺。”快人快語的他還表示,“主要就看接下來利率政策怎么調整。”
調控思路一以貫之
最新出臺的國務院會議“六條”引起了業界的廣泛關注和討論。大多數人認為,整體上看,新“六條”與去年頒布的“國八條”內容相差不大。
“新政策基本上延續了前一段的各種提法,包括以前提到的改善住房結構等等。”高力國際華東區常務董事翁琳對記者表示。
政策的延續性顯示了中央政府對房地產業一以貫之的調控思路。
“中央政府以及建設部都認為前期的某些政策不到位,所以效果不理想,未來仍然需要繼續執行,甚至強化。”北京師范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教授董藩表示,“‘國六條’繼續強調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繼續強調加強稅收、信貸、土地政策的調節作用,繼續強調增加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供應的意義,繼續強調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繼續強調加強市場監測,完善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等,這些都是與前期政策承接的體現。”
“從出臺的六條措施來看,無不是圍繞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而展開。”上海中原董事總經理譚百強分析:“切實調整供應結構”及“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是為更好地完善公共住房體系,有利于控制房價不合理的增長;“控制房屋拆遷規模和進度”主要是為控制城市建設規模的進度,這主要是基于銀行給地方政府打包貸款的行為使得信貸增幅速度提高,從而引起經濟過熱,應值得警惕;“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秩序”及“完善房地產統計和信息披露制度”是為增強市場透明度,私藏房源、囤積房源,哄抬房價。
“六條措施出臺的背景是為進一步鞏固去年宏觀調控取得的效果。”譚百強總結道。
具體實施見分曉
在業內人士看來,政策出臺是第一步,實施細則很重要。
“政府并未給出會議提出的六條政策的具體實施措施。”翁琳認為,“另外,一些政策在我們看來是比較長期的建設和改善工程,不是短期內就可以立竿見影的。比如說,廉租房的開發建設需要政府一系列的土地等政策的支持,否則對開發商就缺乏利益驅動。”
不僅如此,各項要求之間也存在一定的矛盾,需要高屋建瓴地協調、統籌。
“在中心地區發展經濟適用房或廉租房的可能性比較小,而向郊區和偏遠地區進行房產開發,問題也很多。”翁琳舉例,“農田征用和不能過分占用耕地是有沖突的,還有拆遷帶來的農民安置和就業問題,以及城市化過高的問題。另外在偏遠地區開發房產,政府的基礎設施建設要加大力度,這和控制固定資產增長過快的初衷也有所相悖。”
“這次‘新六條’的多數內容以前反復提到過,‘新舊八條’上也有。講來講去這些內容,關鍵是要看后續實施的細則,還要看由誰來做,怎么做?”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對記者表示,“宏觀調控是有失敗教訓的。如果由地方來做實施細則、‘因地制宜’,那等于沒做。因為地方有自己的利益,其短期利益和宏觀調控是相背的。用俗語來說,那叫‘老鼠來管谷倉’,怎么可能管得好?”
尹伯成認為,在細則的制訂上,必須由中央有關部委來做。還要防止一些部委互相牽制。“比如說,人民銀行提出要現房銷售,建設部抵制,這樣就誰都不能做事。”各部委之間的博弈也很重要,比如個稅的征收,財政部顯然處于弱勢,只有很少的幾個城市執行了。這些問題必須得解決。“在上海,個稅這樣的政策必須得實施。”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董月鮮也擔心,對房地產行業的高度依賴使地方政府不愿壓制房地產的發展。土地出讓收入和房地產稅收已經成為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來源,地方政府對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執行力度可能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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