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近幾年每逢“3·15”,汽車企業的神經就會高度緊張起來,得時刻提防可能出現的消費者投訴。汽車廠商深知這是敏感時日,這時一旦出事,便將使企業形象大打折扣,對企業十分不利;而消費者也深知,自己的質量投訴平日很難得到重視,因此便緊緊抓住“3·15”這個時機不放。消費者以為只有依靠“3·15”這針強心劑才能來推進汽車消費的維權,似乎是誤讀了“3·15”的真正意義,但這也難怪消費者,因為大家翹首以待的汽車“三包”規定出臺至今仍遙遙無期,平日叫大家靠什么來維權?
近日,中國質量協會全國用戶委員會、清華大學汽車工程研究院等聯合發布《2005年下半年中國汽車質量與服務質量投訴分析報告》,從該報告顯示,汽車質量問題占到消費者總投訴的67%。消費者對汽車質量問題的投訴主要集中在車身附件及電氣部分,包括車內噪聲大、密封不嚴、組合儀表不正常等。在質量問題投訴中占第二位的是發動機問題,主要有噪聲大、耗油、燒機油、行駛中熄火、怠速不穩等。解決這些問題,靠“3·15”這針強心劑根本無濟于事,因此愈顯出出臺、實施汽車“三包”規定的迫切性。但目前的情況似乎并不樂觀,今年“3·15”前夕筆者曾向國家質檢總局相關部門詢問汽車“三包”出臺事宜,得到的回答是:汽車“三包”草案經過收集意見階段之后,質檢總局將對社會意見進行充分論證,但何時出臺,目前還無可奉告。一位業內資深人士也表示,由于汽車“三包”觸及的利益層面太多,估計很難順利出臺。
汽車作為大件特殊商品,一直被排斥在商品“三包”規定之外。因此,每當消費者提出退、換車要求時,廠家和經銷商都會理直氣壯地回答,只保證“修”,而不包“換”、包“退”。任憑車主在修理廠、生產廠、銷售商之間跑斷兩腿、說盡好話,也無濟于事。難怪有消費者感嘆:買車不易,換車、退車更難。消費者花上十幾萬、幾十萬元買來的汽車,要求“三包”卻比幾十元、幾百元、幾千元的皮鞋、手機、家電還困難。難道花了這么多錢還買不來本來就該有的權利嗎?但消費者意見再大也沒用,因為并沒有汽車“三包”的規定,廠商這樣做,自然感到心安理得。
那么,只有再次盼望汽車“三包”規定早日出臺,讓消費者得到本該能得到的權利。但愿別讓我們再空等到明年“3·15”了。(解放日報 詠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