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日電(記者 潘海濤)全國政協委員李君如十日在此間表示:面對著來自國內外的關于民主問題的挑戰,特別是所謂“顏色革命”的挑戰,中國人民政協具有的優勢應該更好地發揮出來、應該更有作為。
現為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的李君如說,只有發揮好“選舉+協商”的民主制度的作用,才能做到萬眾一心,群策群力,自覺維護安定團結,推動社會和諧發展,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李君如在政協十屆四次會議大會發言時說,在民主政治問題上,國內外議論很多;我們要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民主,也有許多問題要進行深入的研究。但是,我們以往的做法,對于來自方方面面提出的此類問題,要么是避而不答;要么是講一些空洞的大道理。在回答來自國內外的挑戰中顯得相當被動。出現這樣的局面,有各種復雜的原因。
李君如說,我們在討論這些問題的時候,許多人的頭腦里有一個參照物,即西方式的選舉民主。因此,要深化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發展中國的民主政治,必須改變這個思想“參照物”。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西方一些有識之士已經指出這種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的弊端,他們認為西方式選舉民主是富人主導的政治游戲,對于大多數沒有金錢實力的公民來講,只有投票權利上的平等,而沒有參與集體決策的平等;對于多元社會中廣泛而深刻地存在的道德爭端,常常也顯得無能為力。
聯系中國的文化傳統來思考,這種民主實行的“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做法同中國人長期形成的“選賢任能”理念也是沖突的。
李君如說,而我們的民主政治,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來講,實行的主要是選舉民主;從人民政協來講,實行的主要是協商民主,這種民主形式的突出優點是能夠在選舉前和選舉后保證來自各界的政協委員都能平等地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包括對道德問題提供協商的空間,在理性的討論和協商中做出大家都能接受的決策。也就是說,中國的民主制度是“選舉+協商”的民主制度,它有其獨特的優點。
李君如說,中共中央在《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指出:“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人民政協就是中國實行協商民主的主渠道和主要形式。我們應該充分重視人民政協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中發揮的這種獨特的作用和貢獻。
李君如說,人民政協具有統一戰線、多黨合作、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等多種政治功能,這些功能是在實踐中逐步確立和發展起來的。從歷史來看,人民政協最初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組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后,人民政協既不同于人民代表大會,也不是代議制的上院(參議院)這樣的國家權力機構,而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
李君如說,協商民主的實質,就是要推進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
李君如說,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把協商民主與選舉民主結合起來的過程中,始終要體現“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這一現代民主精神,并把它作為民主和法治的重要內容,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要求、解決利益矛盾。而人民政協就是公民實現有序的政治參與的主要形式。從這個角度來考慮政協的工作,就應該深入研究政協在發揮協商民主作用的時候,如何能夠更好地體現“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這一實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