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帕他雅十一月二十二日電 (記者 羅欽文)亞洲議會和平協會成員國二十二日在此間熱烈支持本屆年會通過的《亞洲國家人權憲章》。他們表示,深信在人權領域加強國際合作,亞洲人民將戰勝一切挑戰,向實現國際和平與安定、國家獨立、民主、尊重人權及可持續發展的目標邁進。
《亞洲國家人權憲章》共分序言及基本權利、權利、義務和責任、國際合作等五部分。“國際合作”作為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分相互理解、互相尊重和平等原則、全局方式和權利的非政治化、區域合作、不干涉、議會合作等六條進行闡述。
“憲章”強調,在人權問題上的相互理解、對話和真誠合作,對于在區域和全球范圍內充分而有效地促進和保護人權是至關重要的。議會、國家、政府間組織應繼續在遵循互相尊重和平等原則基礎上進行建設性對話和協商,確保通過積極、均衡、非對抗方式處理和實現人權的所有方面,鼓勵非政府組織積極參與此努力。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成員國在憲章中重申,在實現人權的過程中,應進一步強調人權的普遍性、客觀性和非選擇性,需避免雙重標準和使人權問題政治化。亞洲各國議會、政府和人民應維護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干涉它國內政以及不利用人權作為政治上施壓手段的原則,共同反對利用人權作為提供發展援助條件的行為。
對于人權領域的區域合作,這份憲章提出,應通過亞洲國家的共同努力,制定使本憲章得以有效實施的普遍原則。在共享價值、相互尊重、彼此諒解的基礎上,亞洲各國議會、政府和人民應為促進和保護人權加強區域合作;協同合作,致力于建立公正、合理的世界政治經濟秩序,繼續探索建立促進和保護區域人權的區域安排的可能性,深入探索在國家層面上進行人權教育和培訓以及建立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爭取國際和經費支持的途徑;從共享信息資源、交流經驗開始,建立信任措施。
《亞洲國家人權憲章》也特別指出,作為代表人民意志和愿望的國家機構,亞洲各國議會在保護和促進人權方面負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和其他國家機構尊重與實現人權的職責,通過包括根據需要批準國際條約擴大在人權后領域的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