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今天的城市人到農村去與20世紀60到70年代的“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相差30多年,在我看來,已經發生了根本變化。
要理解今天的“到農村去”、“到西部去”,就必須理解中國社會近40年所發生的變化,其中本質的變化就是社會成員的自由化。
20世紀70年代后期開始的經濟改革是在計劃經濟的基礎上進行的,而上一次的上山下鄉也是在計劃經濟的框架內進行的。雖然“我們也有一雙手,不在城里吃閑飯”是由城里人首先提出來的,但要真正實現“到農村去”的愿望卻是任何社會成員也不能隨意實施的,必須由計劃經濟的科層體制來實施,社會成員只能作為體制的“磚”,被革命的需要所指引,“哪里需要哪里搬”。
如果說30多年的經濟體制改革在社會從層面有什么實質性的后果的話,那就是把社會成員從計劃中釋放出來了,使人們獲得了行為的自主和自由。30多年來,中國改革在社會層面上的變化也莫不是在行為自由這個層面上展開的。
而在對自由的認知中,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行為選擇的機會。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所謂改革帶來的自由,就是行為選擇機會的多元化。 那么,對社會自由的認知便成了對社會行為機會的搜尋與選擇,“到西部去”、“到農村去”是對機會的選擇之一。
簡而言之,今天的“到西部去”、“到農村去”是社會成員在獲得行為自由的條件下對行為機會的選擇,是社會成員的心態走向平靜的過渡期。但是,選擇這些機會的人也許還沒有認知到這樣的選擇可以理直氣壯。大家知道,中國社會的流動機制中有一條千年不變的法則,那就是“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如果說在計劃經濟時代對高低的定義也是在計劃之中的話,那么今天對高低的定義則在每個人的自己的心理了。
歐陽修一首關于西湖的詞寫道:“……滿目繁華,爭道誰家,綠柳朱輪走鈿車。……路轉堤斜,直到城頭總是花。” 此詞中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描寫、遮遮掩掩的情調,與今日那些城鄉間游走的城市人有著某種心理上的暗合。
看厭了綠柳朱輪繁花,轉過城頭或許會有另一番人生體驗。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邱澤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