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1日電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刊載全國人大財經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的文章稱,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以來,中國經濟立法進入新一輪立法高潮,一批期盼已久的法律的起草與修改被排上了日程。
文章稱,新一輪經濟立法既注重法律體系的逐步完善,也特別關注法律的客觀實用性,著重可操作性。
文章稱,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立法體系不僅需要基本的立法數量,更需要立法質量。根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的立法計劃,2005年提交審議的法律有31部,其中包括企業破產法、證券法修訂、公司法、反壟斷法等。
近十多年來,中國陸續出臺了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在完善市場主體立法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在市場秩序立法方面,立法機關首先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簽訂與履行的實際,對原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實施經驗進行總結,合并三部法律形成新的合同法,對合同規范進行了全面規定;其次,根據競爭手段的利用,分別制定了招標投標法與拍賣法;第三,制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四,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即對各種破壞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打擊。在市場秩序立法方面還制定了許多其他法律。同時,立法機關還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積極組織制定物權法、反壟斷法。
根據中國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與社會關系的發展變化,立法機關加強了社會保障方面的立法。經過幾年的實施,勞動法也產生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立法機關正在考慮組織制定相關法律或對勞動法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調整。
根據市場經濟體制下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要求,國務院陸續制定了一批相關的法規與規章,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女職工生育保險作了全面規定。根據這些規定的實施經驗和中國推行社會保障的情況,立法機關正在進行總結,擬將中國的社會保險制度上升為法律。
除上述法律外,在社會保障方面,立法機關還針對一些弱勢群體的保護與保障進行了一些專門立法,如針對婦女權益保護制定婦女權益保障法、根據婦女生產情況制定了母嬰保健法、根據老年人與殘疾人的保障分別制定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殘疾人權益保障法等,這些法律的制定、修改與實施都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