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8日電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股權分置改革已經破題,如何推進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實施改革廣為市場各方矚目。一些上市公司負責人及有關專家表示,如果沒有國有上市公司的積極參與,股權分置改革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所以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提高國有控股股東參與改革的積極性。因此,國企負責人考核標準與激勵機制應盡快修改。
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國資委5月30日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其中特別強調: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股權分置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支持股權分置改革工作。
一些國有控股的大型上市公司負責人近期均表示,公司正積極會同國資部門商討相關事宜。這些負責人也談到,年初已經與國資部門簽訂了經營業績責任書。在責任書中,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是核心目標之一。股權分置改革很可能會在一段時期內減少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的凈資產,于是造成經營業績責任書與股權分置改革的不匹配。因此,修改國企負責人的考核標準很有必要。
不少專家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巴曙松表示,從出臺的《意見》看,國資委對于解決證券市場股權分置問題的態度十分積極,接下來應盡快出臺更具操作性的指導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管理辦法。而國資委也可以借解決股權分置的時機,加快國有資產行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步伐,完善國企負責人的考核機制。
經濟學家華生認為,股權分置問題解決后,國企經營者的業績可以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功能進行評價,即可以將市值納入考核經營者業績的范疇中,同時,對于國有資產經營者也可早日采用期權等與國際接軌的激勵機制。
經濟學家劉紀鵬建議,國有資產出資人在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時,一次性地作出統一安排,進行政策性列支,將對價支付部分在年度考核中扣除。劉紀鵬分析說,國有股目前按照資產凈值計算為8000多億元,而按照市值計算為13000多億元,因此,如果新的考核標準出臺,對于企業經營者而言,誰先試點誰有利。(盧曉平、袁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