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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以來,中國國家主席、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中央黨校研討班、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等場合多次強調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性,要求各級官員提高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落實構建“和諧社會”的工作。“和諧社會”更是成了近日“兩會”(全國人大和政協會議)的熱點話題和政策主題。
自2002年中共十六大以來,新一代領導層已經就執政方式提出了諸多的理念,如“小康社會”、“以人為本”和“科學發展觀”。這次提出“和諧社會”的概念,無疑又是這一執政思路和理念的完善和進步。
那么,為什么要提“和諧社會”的概念呢?一句話,現在提出這個概念僅僅是因為這樣一個事實,即中國社會已經越來越變得不和諧了。
首次置和諧于經濟之上
中共是在去年秋天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上首次提出建設“和諧社會”的理念的。實際上,這也是中共文件中第一次將“和諧社會”的建設放到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并列的突出位置。再者,從新領導層的政策意向來看,這也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共首次置社會的和諧于經濟發展之上。
作為帶動世界經濟發展的火車頭,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近些年以百分之十左右的速度遞增,但與此同時,各種社會矛盾也與日俱增。由“三農”問題、失業問題、拆遷問題、公民權利保障等問題無不考驗著中國的當政者。
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共領導層提出構建“和諧社會”是具有相當高的戰略意義的。但問題是如何具體推行和實現這一理念。
盡管新領導層形成以來已經實施了一些親民的政策,但這些政策只是在短期內遏制了社會不穩定因素迅速爆發出來。如果沒有制度上的參與機制,僅僅是領導人的親民傾向遠不足以保障實現和諧社會的目標。
從政治上說,要實現和諧社會,關鍵是讓各個社會階層有它的渠道來影響國家政策,而不能只讓官僚階層、工商階層、知識階層等幾個權勢階層來影響、主導、壟斷國家政策,必須讓農民和工人有權利選擇他們自己的代表來參與政治。只有建立一種公平的政治機制,才會達到政策上的平衡,從而達到社會的和諧。(摘自新加坡聯合早報;作者:鄭永年;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