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紐約三月九日電 今天此間華文媒體對中國全國人大會議正在審議的“反分裂法”繼續跟進、突出報道,并紛紛發表社論闡釋各自對該法律的制定的看法。
今天此間《僑報》發表了題為“反分裂法有利于兩岸同胞”的社論。文章說:《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已經提交進行中的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有人質疑反分裂法是一部“戰爭法”;也有一些報道把注意力集中在中國最高立法機關授權行政和軍事機構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臺獨的條款上。但事實上,縱覽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對草案的說明,可以發現,反分裂法并非一部對臺動武法,而是一部促進兩岸關系、保護兩岸同胞的法律。
該評論稱:二十多年來,中共提出過一系列對臺方針政策,從“江八點”到“胡四點”,其中許多積極而實際的舉措,例如通過協商方式,確定臺灣當局的政治地位、臺灣在國際上獲得與其地位相適應的活動空間等等,此次都有望通過法律形式確定下來。把黨派的主張上升為國家意志,使發展兩岸關系、促進和平統一獲得法律保障,這顯然將更有利于兩岸同胞的利益,也有利于臺海的穩定。該社論還指出:當然,反分裂法草案同時表達了反分裂的決心:“國家決不允許‘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今天此間的《星島日報》發表了“反分裂法是有牙猛虎”的社論,該社論說:對于今次的法例草案,臺灣亦有些人當這是“空彈”,甚至認為是“無牙老虎”。他們不相信北京會“不惜代價”維護國家的統一,認為北京既要發展經濟,又要辦好奧運,也要顧慮美國為臺灣撐腰,不會動武收復一個不聽話的臺灣來自添麻煩。文章認為:如果臺灣當局視戰爭威脅是大陸色厲內荏的“放空彈”恐嚇,戰爭就可能真會發生,如果臺灣當局認真對待,扭轉目前步向“臺獨”的政策方向,反而就能避免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