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九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九日在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作工作報告,總結了過去一年中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方面取得的重要進展。
吳邦國說,一年來,常委會共審議了三十三件法律、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決定的草案,通過了二十五件,為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向實現本屆任期內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立法目標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他闡述了過去一年立法工作的顯著成績:
----順利完成了修改憲法的立法程序。常委會根據憲法修正案關于鄉級人大任期由三年改為五年的規定,及時對地方組織法相應條款作了修改,同時作出關于縣鄉兩級人大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為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同步進行提供了法律依據。根據憲法修正案關于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的規定,對土地管理法的相應條款作了修改。
----去年四月初,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依法作出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按照基本法和這個解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有關報告后,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此報告后依法作出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二00七年行政長官和二00八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
----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委員長會議研究提出了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提交去年十二月下旬召開的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經過表決,出席會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全票通過了關于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的議案,并決定將草案提請本次大會審議。常委會已就這部法律草案向大會作了詳細說明。
----修改了選舉法,全面修訂了對外貿易法和傳染病防治法。對公路法、公司法、證券法等九件法律的相關條款作了修改。
----審議通過了電子簽名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可再生能源法和刑法修正案(五),作出了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和關于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
----審議了物權法、企業破產法、監督法、公務員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公證法等六件重要法律草案和公司法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