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電(林國瑞 孫宇挺 魏晞)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八日開始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來自各地的全國人大代表紛紛表示,制定《反分裂國家法》集中體現了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和海外華僑華人的共同意志,對于維護海峽兩岸的和平穩定,促進祖國早日實現統一,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都有深遠意義。
劉淇:京臺合力辦好奧運盛事
中共北京市委書記劉淇說,《反分裂國家法(草案)》通過法的形式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的交流,促進兩岸的直接三通,保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這必將推動兩岸關系的和平穩定發展,實現互利雙贏。
劉淇表示,北京將進一步加強京臺兩地的合作交流,抓住二00八年奧運會的歷史機遇,與臺灣同胞一道辦好這件中華民族的盛事;繼續廣泛開展京臺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方面交流,共同弘揚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繼續為臺灣同胞到首都旅游、學習、經商、交流、工作提供更多便利;繼續大力推動京臺經濟的交流合作,保障臺胞投資的一切合法權益,密切兩地的經濟關系,不斷開創京臺兩地合作和交流的新局面。
韓正:滬臺交流印證共同意愿
上海市市長韓正說,上海和臺灣在各個方面的交往非常密切,特別是最近十年,臺灣的實業界和產業界在上海都有很好的合作。截至二00四年底,臺灣同胞在上海的投資項目超過五千四百項,合同投資總額超過一百二十億美元,分別占到上海整體外資項目的百分之十五,整體合同外資項目的百分之十四。
韓正表示,目前臺灣和上海的交流交往進一步印證,實現兩岸的統一是我們的共同意愿,也是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盧展工:推進和平統一福建感受特別深
在福建代表團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時,中共福建省委書記盧展工表示,《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致力發展兩岸關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法律。對此,福建感受特別深。
盧展工說,福建與臺灣地緣相鄰,血緣相連,文化相合,經濟相通,兩地關系源遠流長。臺灣同胞中有百分之八十祖籍福建。近年來,閩臺兩地經貿、文化交流交往密切。如今,每年到福建探親、旅游、經商的臺灣同胞達四十萬人次。全省已引進臺資項目八千多個,利用臺資一百零三億美元。二00四年以來,福建致力于建設對外開放、協調發展、全面繁榮的海峽西岸經濟區,取得良好開局。兩岸關系的和平與穩定,直接影響福建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