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八日電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發表一萬二千字的《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白皮書,全面介紹民族區域制度在中國的建立,各自治地方享有的充分自治權及其在國家的支持、幫助和自身努力下,各項事業取得的歷史性發展。
這篇全文一萬二千字的白皮書指出:“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對于加強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的關系,維護國家統一,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發展,促進少數民族進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白皮書說,新中國把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確定為一項基本國策,是基于中國國情作出的“重大歷史抉擇”: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長期存在,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歷史依據;近代以來在反抗外來侵略斗爭中形成的愛國主義精神,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政治基礎;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區資源條件和發展的差距,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現實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的一九四七年,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已經解放的蒙古族地區就建立了中國第一個省級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內蒙古自治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政府開始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區域自治。
白皮書說,截至二00三年底,中國共建立了一百五十五個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五個自治區、三十個自治州、一百二十個自治縣(旗)。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積占全國國土總面積的百分之六十四左右。同時,中國在相當于鄉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共建立了一千一百七十三個民族鄉。十一個因人口較少且聚居區域較小而沒有實行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中,有九個建有民族鄉。
白皮書指出,在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保障下,中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得到充分保障。他們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區的內部事務。中國一百五十五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都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全部由實行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公民擔任。每個民族都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支持、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發展,是國家的一項法律義務。白皮書介紹說,為加快西部地區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發展,中國政府于二000年開始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五年來,西部地區陸續新開工六十個重大建設工程,投資總規模約八千五百億元人民幣。國家通過投資建設“西氣東輸”、“西電東送”、青藏鐵路等一批重大工程,幫助民族自治地方進一步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
白皮書指出,五十多年來的實踐證明,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及其實踐獲得了巨大成功。采用民族區域自治來解決中國的民族問題,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各民族共同利益的正確選擇。
白皮書說,由于受歷史基礎和地理條件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少數民族分布較集中的西部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較東部發達地區還不高,特別是一些偏遠地區,還比較落后。中國政府將從本國國情出發,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探索和健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具體實現形式,不斷充實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物質基礎,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