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0日電 黨政領導干部和國企廠長經理直系親屬出國留學定居試點報備制的消息經媒體報道后,受到相關學者和報刊評論的肯定。
據《新京報》報道,制度反腐學者李永忠認為,反腐敗不僅是嚴重的政治斗爭,也是全國全黨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在這一重大政治任務前,臺盟作為參政黨不僅研究國家建設的良策,同時對貪官外逃也作了研究,并提出了很好的防治辦法。《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就有黨外監督的條款,此次試點建立“黨政領導干部和國企廠長經理直系親屬出國留學、定居報備制度”舉措的推出就是黨外監督很好的范例。
《光明日報》昨天透露,鑒于近幾年職務犯罪嫌疑人負案外逃人數不斷攀升,一些黨政領導干部和國企廠長經理腐敗犯罪后,攜巨款,闔家分批逃往海外的情況。臺盟中央在全國政協十屆二次大會上提交了“建立黨政領導干部和國企廠長經理直系親屬出國留學、定居報備制度”的提案。這份提案得到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重視,目前已決定從7月起在部分地方和部分國有企業按建議的內容開展試點工作。
李永忠表示,臺盟提出的“報備制度”具有很強操作性。中國過去一直采用“引渡”“追繳贓款”的辦法來懲治負案外逃人員,那些都是著重事后追究的辦法,而“報備制度”有利于實現源頭反腐。即黨和國家機關可以在一些領導的家屬、子女出國時就查清他們使用的錢的來源,看這些領導人員的正常工資收入能否滿足他們在外的工作、學習費用需求,最大程度地避免腐敗行為發生,不會等人跑了之后再去追究。
李永忠同時指出,中央對各項有益的改革都是采取支持的態度,鼓勵大膽地試,大膽地闖。這項工作目前處于在“有一定經驗和基礎的單位”實行試點的階段,體現了中央對臺盟的建議采取了“積極采用,大膽試點”的態度,步伐十分穩健。
《京華時報》今天刊出署名“朱述古”的評論文章說, 建立黨政領導干部和國企廠長經理直系親屬出國留學、定居報備制度,實質上是將反腐敗關口前移,為外逃貪官加設了一道門檻。盡管這一制度不能從根本上預防腐敗行為,但可以增大腐敗的風險,使紀委等部門在查處腐敗時掌握主動。應當明確,密切關注把親屬送出國的領導干部,并不帶有“有罪推定”的成分。誠然,并不是每一個有親屬在國外留學、定居的領導干部一定有腐敗行為和外逃傾向,但“真金不怕火煉”,報備制度不會冤枉好人,卻能有效地防范壞人,防止心中有鬼的貪官的外逃夢得逞,并促使領導干部自覺謹慎用權、廉潔用權。
文章認為,建立黨政領導干部和國企廠長經理直系親屬出國留學、定居報備制度,本身并不能對領導干部的權力進行監督。要從根本上打擊權力尋租行為,必須從改革權力運行機制入手,加大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力度,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因此,建立黨政領導干部和國企廠長經理直系親屬出國留學、定居報備制度,還必須和其他反腐敗制度相配合,共同把“制度反腐”落到實處。(錢昊平、朱述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