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2日電 近日,江西省開始嘗試推行對領導干部實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將監督關口前移。
據中國青年報消息,江西省審計廳經濟責任處副處長程旭華介紹說,目前在中國大部分地區都是采取離任審計的辦法。但這種審計方法存在一些局限性:比如一些領導干部在任時間很長,有的甚至已經離退休,時間跨度很大,審計部門工作量太大,一些問題很難在審計中被發現,監督效果滯后。
程旭華說,推行對領導干部的任中審計可以將事后監督變為事前監督,較好發揮了審計的預警和預防作用。
南昌市近日已率先推出了任中審計制度。南昌市規定市直各部門、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縣黨政主要負責人在任期間,原則上每3年安排一次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對審計出的一般問題,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領導與被審計人談話,對問題嚴重的,根據有關規定對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同時,審計結果進入干部檔案,作為評價、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
報道說,江西省已要求在全省各地普遍推行任中審計。目前,江西省宜春、贛州、九江、撫州等地已相繼開展了任中審計工作。江西對縣以上黨政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任中審計工作也全面展開。(涂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