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4日電 本網昨日報道,原央視女保健醫生饒穎狀告知名主持人趙忠祥一案,13日經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裁定,財產權屬糾紛一案將移送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處理,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將仍在豐臺法院審理。據《京華時報》報道,趙忠祥律師王富接到裁定書后明確表示,確定在豐臺審的案子他們一定會上訴,理由都會在上訴書中具體闡述。他強調,侵權行為沒有證據。
昨天,北京豐臺法院受理饒穎與趙忠祥財產權屬糾紛和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兩案后,被告趙忠祥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他的住所地位于海淀區,豐臺法院對兩案無管轄權。
對于饒穎向趙忠祥討要3800元治療費的財產權屬糾紛,豐臺法院認為,根據民事訴訟法,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被告趙忠祥的住所地及經常居住地位于海淀區,饒穎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趙忠祥的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位于豐臺區,故趙忠祥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法院處理。
而就饒穎與趙忠祥有關“感情糾葛”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豐臺法院認為,根據法律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本案原告饒穎經常居住地位于豐臺區,故豐臺法院作為侵權行為地,法院有管轄權。
-新聞背景
4月20日,媒體報道央視節目主持人趙忠祥因被人追要欠款起訴到法院,北京市豐臺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饒女士自稱曾在央視做過保健醫生,曾為趙忠祥治療右腳骨折后遺癥,趙忠祥拖欠治療費3800元,一直未支付此費用。同時,饒女士稱自己和趙忠祥之間有過一段長達7年之久的情感糾葛,其間,她曾因趙對其實施的行為住過兩次醫院,因而要求趙賠償她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費等共計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