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5日電 人民日報消息,北京大學世界遺產研究中心主任謝凝高教授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環境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曉呼吁,世界遺產不是“搖錢樹”
據張曉介紹,世界遺產和國家遺產資源具有與一般經濟性資源不同的特殊性,是保護性資源,同時也是典型的公共資源,應為全體人民享有。作為公共資源,景點門票定價的基礎不是依據開發、保護、管理資源的需要,而只能根據國民的平均收入水平。但在國內比較著名的世界遺產地和風景名勝區,門票收入已成為最大和最直接的經濟收入。大部分遺產地的門票趨向高額化、市場化、貴族化,改變了遺產資源的公共性質。
謝凝高分析說,中國對自然遺產的管理職能屬于建設部,對文化遺產的管理職能則屬于文化部、文物局等。以全國177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為例,中央一級管理單位是建設部城建司風景處,但主要管理權力都下放到了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實行景區管理有很大的局限:一是地方政府考慮從自身利益出發比較多;二是部分世界遺產是由較低級別的區縣(市)政府管理,凌駕于這些管理處的機構太多。此外,中國177個風景名勝區,國家每年只撥款1000萬元。一些風景名勝區只好用門票收入補貼管理費用。
張曉認為,在這種分權管理體制下,國家只給政策、不給經費,靠門票收入自收自養的世界遺產地和風景區非常普遍;而地方政府、景點管理機構則對門票收入有著更高期望。有些遺產地還將部分門票收入納入地方財政收入和企業(甚至上市公司)的經營收入。
謝凝高則稱,目前,對中國自然文化遺產和風景區構成的最大威脅是失控的旅游開發,尤其是錯位的、超載的旅游開發。這已造成國家級風景區和世界遺產地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破壞,自然生態系統遭到空前破壞。
就北京市6處世界遺產景點門票調價鬧得沸沸揚揚的事件,張曉指出,6處世界遺產門票漲價,就是進一步改變世界遺產和國家級風景名勝的公共性質,將國家和政府對于公共資源的保護責任“合理合法地”轉移給公眾。表面看來是一些遺產地和風景區門票收取過高,深層次上則是某些政府部門和管理機構侵犯了公眾利益——這種制度安排的直接結果給公眾參觀世界遺產地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設置了高門檻。(倪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