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濟南九月一日電(李道賀)山東省會城市濟南市的市長鮑志強簽發的《濟南市政務信息公開暫行辦法》,今天在此間正式向社會公布,并將于十月一日正式實施。有關人士認為,這一舉措將成為山東省實施“陽光政府”建設的里程碑。
據市政府有關人士介紹,該《辦法》規定的政務信息,是指各級政府機關合法產生、采集和整合的與經濟、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相關的并以紙質、膠卷、磁帶、磁盤以及其它電子存儲材料等載體反映的內容。根據《辦法》規定,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機構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統稱公開義務人),應當在各自職權范圍內依法公開政務信息,并指定專門機構負責。
《辦法》規定,政務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政務信息公開應當遵循合法、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政務信息的權利。公開義務人根據本辦法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應當向公眾免費提供,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辦法》共二十條,分別規定了哪些信息不予公開,哪些信息應主動向社會公開,公開政務信息的方法,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以及對公開義務人違反本《辦法》的處罰等。
《辦法》還規定,在本辦法公布前沒有依法公開的政務信息,自本辦法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內應當通過互聯網的政府網站予以公開,也可以同時通過其它適當形式公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