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7日電 據法制晚報報道,沉寂了一陣的饒穎律師皇甫大衛昨日向媒體披露,其所屬的律師事務所已正式決定與饒穎解除代理關系。皇甫大衛將于近日向北京市司法局提出申請,在不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前提下,公開本案的真實內幕。律師在未結案之前將案情公之于眾,是否不妥?
北京市司法局律管處的董處長透露,2004年5月15日出臺的《北京市律師保守執業秘密規則》中規定,律師保守秘密的范圍包括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客戶商業秘密、當事人隱私和其他未公開的客戶信息,一般情況下,律師是不可以公布案件情況的。
關于皇甫要向司法局提出申請的事項,董處長表示,從行政管理角度來說,司法局沒有這項許可和批準項目,也就不存在批準的問題。而且如果涉及到保密事項,司法局也不可能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