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五日電(記者翁陽)中國商務部、農業部、海關總署和質檢總局今日發布聯合公告,恢復來源于廣西、上海、浙江、廣東、湖南、安徽、新疆等七省、自治區、直轄市已解除封鎖疫區所在縣的禽類及其產品的出口。
公告要求各檢驗檢疫機構自即日起恢復上述地區出口禽類及產品的報檢;海關自即日起恢復接受上述地區出口禽類及其產品的申報,憑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出境貨物通關單》,辦理通關手續。
公告指出,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可根據出口貿易的需求恢復發放上述已解除封鎖疫區所在縣的活雞、雞肉產品出口許可證。
公告還表示,今后國內解除封鎖的疫區,其禽類及其產品出口參照本公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