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二日電(記者魏晞)中國證監會今日發出《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轉移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此項通知出臺將保證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中,通過上市公司收購損害被收購公司及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行為得以規范。
中國證監會于此前發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控制權市場得到進一步發展。這一辦法出臺意在使上市公司收購更加透明和規范,促進并購市場創新。
但近一段時間以來,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通過與收購人簽訂協議或者其他方式,違反法定程序,借“股權托管”或者“公司托管”之名將其所持股份的表決權先行轉移給收購人,導致收購人在未成為上市公司股東之前,已經通過控制相關股份的表決權而實際控制上市公司。
在這種情況下,控股股東不依法履行其控股股東職責,而收購人雖然實際控制上市公司,但是不承擔控股股東的責任,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處于極不確定的狀態,為收購人惡意侵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東權益提供了條件。
證監會認為,這種行為違反了《公司法》、《收購辦法》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關于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規定。為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此次出臺的《通知》強調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應當規范進行,協議收購雙方應當明確過渡期間的責任和義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證控制權轉移期間上市公司經營管理的平穩過渡。
證監會稱,此項通知出臺將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轉移行為,保護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的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