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4日電 《瞭望》周刊發表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李步云教授的文章,文章介紹了十六屆三中全會修改憲法決定的情況。
文章指出,從1982年憲法到現在,24年中間,我們處在一個大變革的時代,社會處于轉型時期,這種改革力度很大、面很寬,涉及到經濟、政治、文化等各種制度。因此,多次修改憲法是特殊條件下的特殊情況。
文章還認為中央確定的“可改可不改的不改,必須要改的重大問題就改”這一比較穩妥的做法,是很正確的。憲法的修改不應太大。實際上,如果改的太多,也很困難,究竟怎么改,意見很難一致,盡管有些問題研究時間已經很長了,但統一思想不是很容易,需要有一個過程。
文章寫到,在中國,執政黨每召開一次大會,一般都要修改憲法,有人對此有不同看法,作者認為要考慮兩點,一是中國有自己的特色,民主有一個過程;其次,西方的政黨也會把自己的綱領寫到憲法中去,這樣的做法也是一種通例。關鍵在于在修改法律、特別是在修改憲法的過程中,要貫徹民主立法原則。
十六屆三中全會公報對修改憲法提出的五個原則,即有利于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這幾點比較全面。
文章最后還寫到,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非常重視憲法的重要性,第一次集體學習就是學憲法,而且胡錦濤同志在紀念憲法20周年時作了非常好的講話,我們有理由相信,憲法的權威性將越來越高,將更好地發揮國家根本大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