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原蘭州鋼鐵集團總經理李昆木腐敗案件,隨著甘肅省高級法院終審判決的法槌敲下而塵埃落定。現年57歲的李昆木因受賄、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這是甘肅省紀檢監察系統和檢察機關加大反腐力度,揪出的又一個廳級國企腐敗“高官”。盡管此案一些問題和證據因時間較久難以查清,但僅憑現已查實的證據,李昆木在離任8年之后,還是逃脫不了法律的嚴懲。
拔出蘿卜帶出泥
2000年,甘肅省司法機關全面介入調查原蘭州鋼鐵集團公司(以下簡稱蘭鋼)總經理張斌昌(李昆木的后任,已被判處死緩)的重大經濟犯罪問題,張斌昌被司法機關逮捕后,蘭鋼新領導班子在清理和審核公司財務時,發現還有大量資金不知去向,于是就向有關部門做了報告。與此同時,甘肅省紀委也接到了對李昆木的舉報材料。綜合各種情況后省紀委決定,立即展開對李昆木經濟問題的調查,而此時李昆木已離任五年有余。經過異常艱難的調查取證,辦案人員終于查出了李涉嫌數起挪用公款案件的線索,這引起了甘肅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并作出指示,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2000年6月,甘肅省紀委、檢察院聯合成立“李昆木案調查組”,反腐利劍指向了離任多年的李總經理。但由于時過境遷,許多線索查證難度相當大,專案組數次陷入困境,知情人員有的已經死亡,有的已經調離,有的甚至去向不明……但事實畢竟是客觀存在的,惡有惡報,善有善報。經過辦案人員夜以繼日地偵查取證,終于撬開了李昆木涉嫌挪用公款、貪污受賄犯罪案的冰山一角。7月11日,專案組派員趕赴深圳,在李昆木新居住地將其帶走,并宣布對其實施“雙規”。9月15日,李昆木被刑事拘留,10月1日被批捕。
貪圖女色成腐敗
1987年,40出頭的李昆木就當上了蘭州鋼鐵廠廠長。1993年蘭鋼集團成立,李昆木擔任總經理、法人代表。當時的李昆木一心撲在工作上,經常下車間同工人們一起勞動。在他的帶領下,乘著改革開放的東風,經過蘭鋼人的艱苦努力,蘭鋼逐漸走向繁榮。特別是1993年前后,隨著我國鋼材市場價格的走俏,蘭鋼經濟效益也突飛猛進,銷售收入創歷史最高。此時,李昆木的聲譽達到了頂峰,在一片稱贊、吹捧聲中,李昆木開始忘乎所以了,他放松了思想改造,追求個人享受,開始出入燈紅酒綠的場所。這時,一個女人闖入了李昆木的生活……
這個女人姓包,1985年參加工作,她是蘭鋼招待所的服務員。自從她與李昆木相識,進而交往親密之后,人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她先是被李昆木調往蘭鋼北京辦事處工作,而后又被安排到蘭鋼銷售處財務科。1991年9月,在李昆木的精心安排下,包進入了北京冶金干部管理學院,學習企業會計專業。1993年8月畢業后,其人事關系轉回到了蘭鋼銷售處,而本人卻沒被安排具體工作。包某找到李昆木提出上班的要求,李說:“你上班,對我影響不好!”。而此時,有關李、包的緋聞已傳得滿城風雨。但李昆木心里還是放不下包某,就給她出主意說:“你開個公司吧,我想辦法給你找周轉資金。”在李昆木的一手操縱下,由包某負責的蘭東冶金爐料公司(下稱,“蘭東爐料”)掛牌成立了,包某也順理成章地成為能夠與李昆木密切往來的商界人物。
記者從檢察機關的起訴書中看到,指控李昆木的5起涉嫌犯罪事實中,其中3起與包某有關,而包某負責的“蘭東爐料”也成了李昆木挪用公款、收受賄賂犯罪的據點。
1992年底,原蘭鋼職工韓某向李昆木提出借款經商。李昆木找到鋼鐵研究院總院科研項目組負責人,謊稱蘭鋼在中寬度薄板坯連鑄項目上需要資金,要求從冶金部下撥給蘭鋼的科研經費中撥款30萬元。該負責人按照李昆木提供的收款單位和銀行賬號將30萬元匯了出去。受李昆木指使,包某將這筆資金辦成匯票交給韓某用于經營活動。1994年8月,李昆木又通知韓某將30萬元匯入“蘭東爐料”供包某使用,直至案發也未歸還。
1992年,蘭鋼與中山市場物資局共同出資成立中山市蘭中物資公司,李昆木兼任董事長。1994年3月,李昆木打電話給蘭中物資公司經理林某,謊稱蘭鋼欠某公司貨款,讓其給蘭州打30萬元。林根據李提供的銀行賬號,于4月12日將30萬元匯入包某的“蘭東爐料”賬戶內,此款由包某用于經營活動。1995年11月,李昆木離職后,指使包將30萬元還回蘭中物資公司。
1988年8月,甘肅蘭東房地產公司經理斯某請求李昆木幫忙從蘭鋼借款300萬元,李立即讓蘭鋼財務處于8月30日借給斯某,斯某將此資金作為生意啟動資金使用,直到1994年,斯某才陸續還清本息350萬元。1995年5月,李昆木安排包某找斯某取“好處費”。6月9日包某找到斯某,斯某立即給包開了一張32萬元的轉賬支票,并在支票用途欄內填寫了“聯建費”。包某按李昆木的指示將32萬元匯進到自己公司賬戶,用于經營活動。
可悲的人生軌跡
李昆木是個“人物”,這不僅僅是說,他從一名普通技術員升遷為總經理,并且曾給蘭鋼帶來一段輝煌,更表現在他最后淪為人民的罪人。
1963年,李昆木考入東北工業學院,攻讀工業自動化專業。大學畢業后,被分到中國有色八冶建設集團公司安裝工程公司,擔任技術員工作。這時的李昆木雄心勃勃,跟著工程走南闖北,刻苦耐勞,深受同事們的好評。1974年12月,李昆木調入蘭鋼任技術員后,仍然勤奮鉆研業務,企業的干部、工人對此至今不能忘卻。1981年3月,李昆木擔任了蘭鋼設計室電氣工程師。由于他工作表現出色,1982年12月當上了蘭鋼總工程師室主任。日后,幾乎一年一個臺階踏,直至登上蘭鋼廠長的寶座。四十出頭的他,已成為廳級干部。
上任之初,李昆木仍然壯心不已,廢寢忘食,一心撲在工作上,改善管理,更新設備,爭取項目,贏得國家重點項目建設投資,使蘭鋼走出困境,邁向輝煌。在國家鋼材緊缺的時期,李昆木甚至成了能“呼風喚雨”的人物。有人說:“那時,不知有多少人拿著各級領導的批條找李昆木批鋼材,也有不少有頭有臉的人想巴結李昆木。”如日中天的李昆木,還投入大量資金拍攝了一部名為《跨越》的電視劇,出版了一本名為《荊棘之路》的書,以自己為原形,為將蘭鋼帶出困境的企業家樹碑立傳。
李昆木案發后人們才發現,李在帶領企業擺脫困境走向輝煌的同時,已經開始蛻變了。同眾多落馬的高官一樣,李的背后也有一個關系曖昧的女人。兩審法院都對公訴機關指控的李昆木與包某合謀的三起犯罪事實作了調查和認定。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昆木身為國有企業領導人,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賄32萬元,已構成受賄罪;挪用國有企業科研經費30萬元,將30萬元公款交由他人進行盈利活動,構成挪用公款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同時將查扣的6萬元贓款沒收,上繳國庫。
發人深省的案件
李昆木對自己之所以能夠走到今天的地步,曾經作過一些反思:我是技術干部出身,只適合搞技術工作。我做出色的工程師沒問題,但組織上把我放在這個位置上,做老總,不適合。顯然,李昆木并沒有深刻地反思自己。
1993年前后,在蘭鋼經濟效益紅火時,李昆木開始了對個人享受的追求,特別是漂亮女人幾乎可以使他傾倒。按李昆木的知識結構和社會地位,一般來講不應當輕易就拜倒在石榴裙下。而這種人一旦上了鉤,也會表現的十分執著,以至于顧不得黨紀國法。本案中,李昆木把全部的受賄和挪用的資金都給了包某,可以說本案沒有包某就不會發生。而更深層次的問題是李昆木放松了思想改造和自律,這助長了其腐敗的蔓延。奢侈墮落的生活需要金錢的支持,于是李昆木開始權力尋租,胡作非為。有人說“玩女人”就像吸鴉片,一旦嘗了“鮮味”,便很難節制。黑手越伸越長,在罪惡的深淵中越陷越深。
2003年5月,蘭鋼破產重組,曾經的輝煌已不復存在。如此的結局,不能否認與李昆木、張斌昌兩任的“孿生”腐敗分子有關。貪官得到了懲處,而他們給企業造成的巨大損失卻是無法挽回的。蘭鋼成千上萬的工人們背負了貪官造下的孽債。更值得一提的是,兩任貪官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喜歡玩女人。張斌昌素有“廉總”之稱,而案發后,辦案人員除了從其情婦家中及其辦公室等處查獲財物外,更令人吃驚的是,還查獲到張斌昌與情婦幽會時淫亂動作的錄像帶、錄音帶和一張張裸體、性愛照片。這樣的墮落就不能簡單地歸結為“女人”的原因了。李昆木、張斌昌兩案的辦案人員都有一個共同的思考:那就是監督缺位,管理松散才是他們貪欲膨脹的真正原因,而貪圖女色僅僅是其走向腐敗的催化劑而已。
國企領導成為腐敗的高發部位,這已成為社會各界共同關注的問題。倘若李昆木能處于有效的監督管理之下,也不至于會有今天的結局。有關專業人士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國企腐敗問題,必須將預防機制建設納入法制軌道,實現對權利監督制約過程的高度法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我們目前對企業的監督,事實上僅是一種事后監督,是在問題發生以后的一種懲處手段。對于社會來說,依法懲處是必不可少的,但對于被監督者來說,腐敗已成為事實,企業蒙受損失,再去“亡羊補牢”恐怕就為時晚矣!(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白宗正/張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