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河南汝陽縣“10·1”特大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曹前進因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其妻蔡會樂因涉嫌包庇罪,8日被汝陽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今年9月,犯罪嫌疑人曹前進因在汝陽縣城開的飲水機店生意不好,便想通過往縣自來水公司水池中投毒方法,增加其飲水機的銷量。9月30日晚10時許,曹前進將購買的5公斤多“3911”農藥倒入縣自來水公司高位水池中,致使70多人中毒、6萬多人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其妻蔡會樂知情不報,并與曹串供,毀滅證據。
10月5日,警方迅速將案件偵破,曹前進、蔡會樂對作案事實供認不諱。(據新華網,記者顧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