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9日電 證券時報報道說,權威人士指出,備受各方關注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將于10月下旬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三審。
由于目前對一些有爭議的問題已基本取得共識,因此,《證券投資基金法》極有可能在本月底正式出臺。相關部門已準備以此為契機,組織一系列宣傳活動,提高基金社會認知度。
9月底,全國人大證券投資基金法調研組先后在深圳、上海等地召開了由基金管理公司與證券監管機構等有關方面參加的座談會。對于業內外人士關注的基金法出臺時間,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王以銘明確表示,盡管在提交三審前不能斷言基金法草案一定能夠通過,但通過的可能性確實相當大。
權威人士表示,今年6月提交二審的基金法草案,經過一段時間的調研,絕大多數問題已經獲得了各方共識。就目前而言,僅有兩個問題還存在一些爭議,一是有關基金向商業銀行申請短期融資的問題。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基金進行短期融資是正常的投資行為,之所以引起異議,主要還是受限于分業經營的大環境以及可能引發的風險。另一個是有關基金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持有人大會的條款。二審稿實際上較一審稿降低了參會人數標準,但是,這一標準到底該如何設置仍然有待斟酌。
該人士認為,從實際情況看,這兩個問題的解決也不會存在太大困難,只屬于技術性層面問題。例如,對于開放式基金短期融資問題,各方目前討論的已經不是要不要,而是深入到如何確定融資比例、時間、用途、信息披露等方面。因此,這些爭議并不會對基金法的出臺產生太大障礙。(劉興祥)